關鍵時候還是得靠他哥。
母親聽從父親的建議,一個兒子補貼一份,他哥收到錢後轉手就給了他。
這樣父母不偏不倚,弟弟領兄長的情。
沈雲清花了他哥嫂子無數的錢,還也還不清。
後來搬去廬州,他更是虱多不癢債多不愁,每個周末都要帶着妻女去兄長家裡,跟奶奶和父母團聚,蹭吃蹭喝,連吃帶拿。
每次走的時候,他哥都要把他的後備箱塞滿,車廂裡的油加滿,還會給他錢。
沈雲清有一次忍住問他哥:“哥,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啊?”
他哥拍了拍他的肩膀:“因為你藏東西給我吃。”
沈雲清逗他:“其實那都是我不愛吃的。”
謝雲舟笑了笑:“就沒有你不愛吃的,蟑螂你都能吃三斤。”
沈雲清的笑容卡在臉上,扭臉走了。
“以後我再也不誇你了,我要把你吃窮!”
62-我去賒賬
霍思甜在風華上了将近兩年的課。
她剛上了半年的課時,想去台上唱歌。
但是方莫平不允許,因為她按年齡算還不到十五周歲。
等上課滿一年,方莫平還是不允許,壓着她繼續上課。
有一說一,方莫平在霍思甜身上花了重金,請來的培訓老師要價都很高。
直等到她滿十六周歲,方莫平才安排她上台。在她登台之前,方莫平跟她簽了長達十年的合同。
合同内容非常苛刻,幾乎是把她當成了賺錢機器。
當然,如果能賺到錢,她也能分到很多。
如果她不願意幹了,隻要不去别的地方從事藝術類工作,她随時可以走人。
而此時,經過兩年的培訓班,霍思甜仿佛脫胎換骨一般。
第一次登台,滿堂喝彩。
方莫平給霍思甜取了個花名,百合,他還讓人傳出去,百合是玉蘭的遠房表妹。
風華裡很多人還記得當年玉蘭的風姿,可惜她已經消失很多年。
一些老客人看到百合後驚歎,跟她表姐一樣,真漂亮啊。
而且,聲音好聽,那一雙眼睛更是美的醉人。
霍思甜很快在風華打響了名氣。
沒過多久,霍思甜有了第一首屬于自己的歌曲,姣好的長相、好聽的嗓音,讓她一炮走紅。
緊接着,第二首、第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