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7頁)

她要和誰結婚?

她也不知道!

她隻知道,随着那條小生命的迹象越來越活躍;更怕前夫家族知道後,會引以為恥(擔心她會以此來要挾),逼着她或者采取某種手段,結束她的妊娠反應;她必須得找一個,最合适的接盤俠。

樓曉雅把這個任務,交給了衛生院的文院長。

她和文院長的關系很鐵。

文院長也是彩虹鎮,唯一一個知道樓曉雅,已經珠胎暗結的人。

蕭錯來彩虹鎮的那天。

樓曉雅确定自己複婚無望後,不但果斷報警讓陳勇山,抓走了母親和弟弟,更是開始為孩子考慮以後。

那天當晚,她找到了文院長,請人“說媒”。

并提出了自己的兩點要求。

一。

無論那個男人是誰,甚至不管他是多大年齡,隻要是個沒老婆的男人就行。

男人隻和樓曉雅扯證,不舉辦婚禮,也不能發生牽手等肢體接觸,那就更不可能住在一起了。

但在她有需要時,得出來當個吉祥物。

二。

男人和樓曉雅“結婚”一個月後,就得離婚。

此後,絕不能再以樓曉雅的第二任前夫的身份,糾纏她。

以上兩點,如果沒有好處,傻子才會答應。

當然有好處——

樓曉雅給出的酬勞,就是三萬塊的現金!

這三萬塊錢,出自于晨陽集團給樓曉雅的十萬精神賠償金内。

三萬塊放在這年頭,那是相當厲害的了。

關鍵是這三萬塊,隻讓某個單身男人,和樓曉雅做一個月的假夫妻。

文院長聽完後,當場就拍着胸脯的說,讓樓曉雅敬候佳音。

正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就在樓曉雅剛走進客廳,文院長就打來了電話。

确定樓曉雅這邊說話方便後,文院長才說:“事,成了!”

文院長精挑細選的這個接盤俠,是她的娘家兄弟。

她的娘家兄弟是個苦命人——

去年老婆就跟着外地某雜技團的一個帥哥跑路了,留下了一個兩歲的拖油瓶。

本來家境就很一般,再加上大兄弟憨厚老實,三腳踹不出個屁來,要想再找個老婆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