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第7頁)

畢竟這個路口留,或者不留對整體設計來說,都不會造成任何的影響。

于是。

彩虹鎮的前任鎮委書記張良華,就毫不猶豫的拒絕了,出資修建上下高速路的路口。

在張良華以及很多人看來:“鄉下老百姓趕着馬車、或者開着拖拉機去高速,好像要罰款吧?”

他們的格局,限制了他們的思維,覺得鄉鎮的主要運輸工具,以後都隻能是馬車或者拖拉機。

高速跑的,除了轎車之外,就是大卡車。

崔向東當然很清楚,高速公路在彩虹鎮留下上下路口的重要性,有多大。

哪怕彩虹鎮是砸鍋賣鐵,也得把這個路口給修起來!

可惜的是。

再三征求過彩虹鎮的意見,确定他們不留路口後,楊老教授就把彩虹鎮給排除在外。

别說是崔向東了,就算樓小樓親自出馬,再去找楊老教授,人家也不會為了個小小的彩虹鎮,再改變定型的圖紙。

如果賀小鵬出馬呢?

可以肯定的是,賀小鵬這個鎮委副書記在楊老教授的眼裡,依舊是個不用理睬的小蝦米。

卻架不住,人家扯住老子的虎皮當大旗啊。

粟顔這個前兒媳,親自出馬後,都能讓黃總編冒險發表文章了。

何況賀小鵬這個貨真價實的,天東第一少?

楊老教授,肯定得給他面子,慎重考慮這件事!

“你隻要辦成這件事,我不但會給你向縣裡請功。”

崔向東緩緩的說:“在以後的數十年内,會從這個路口獲益匪淺的,彩虹鎮的六萬父老鄉親,也會感激你的。”

“真的?”

賀小鵬的眼睛頓時一亮。

崔向東幫不幫他在縣裡請功,賀小鵬還真不怎麼在乎。

身為賀天明之子,賀小鵬去了彩虹鎮後,隻要不欺男霸女;哪怕每天混吃等死呢,也能按部就班的往上爬。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絕不接受任何人的反駁。

但。

賀小鵬是真在乎,他幫老百姓辦了事實後,能取得的好名聲!

他非得讓他那個看不起他的老子,好好的看一看,他賀小鵬也是能做事的人!

崔向東鄭重承諾:“彩虹鎮高速路口建成後,我會發動彩虹鎮的所有村子,展開萬人簽字活動的表揚信,給你上報雲湖縣。”

草。

這事,我幹了。

來,為了我即将名揚青山,幹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