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7頁)

不等她有什麼反應,于懷明拍馬殺出。

蘇皇是誰?

是他的準未婚妻啊!

于懷明本人又是誰?

旱災肆虐時,他可是以青山市副市長的身份,莅臨過嬌子集團。

現在,一群縣局的警員,竟然要當着他的面帶走他的準未婚妻。

這就是對于懷明,甚至對整個天東于家的羞辱啊!

士可殺不可辱也——

于懷明立即擋在了林瑾的面前,雙臂展開,虎軀一震,瞋目大喝:“幹什麼?昂?你們這是幹什麼?要帶走蘇總?是誰給你們的權力?你們知道我是誰嗎?我,于懷明!青山市的副市長!你們,聽說過我的名字嗎?”

雲湖縣局的警員們,聽說過于懷明的名字嗎?

也許沒有。

但他們卻知道“青山副市長”這幾個字,代表着什麼。

代表着:“别說是你們這些小警察了,就算是你們縣局的局長,看到我後也得乖乖的打敬禮!”

數名警員的虎狼氣勢,立即降維下降。

隻因他們的身份,和青山副市長的身份,堪稱是有着雲泥之别。

警員們的退縮,讓于懷明瞬間徒增說不出的驕傲。

他回頭看了眼蘇皇。

目光示意:“别怕,有我在。”

蘇皇卻看!

都沒看他——

抓住機會在她面前好好表現的于懷明,根本不知道他在蘇皇的心中,那就是随便哪個天東四大家的豪門男人,都能替代的遮羞布罷了。

蘇皇隻是用陰森的眸光,死死盯着緩步走來的秦襲人。

這一刻。

蘇皇下定了決心:“無論這個小女警是誰,又是什麼來頭。我都會利用我是港商的身份,來追究她敢随意抓捕港商的責任。這身皮,我必須給她扒掉!”

秦襲人走了過來。

微微歪着小腦袋,看着于懷明,冷冷淡淡的問:“你确定,你現在是青山的副市長?”

當然!

于懷明剛要說出這倆字,忽然想到了什麼。

他,好像已經不再是青山副市長,而是被掃到某清水衙門裡的路人甲。

盡管級别,還是要比秦襲人高。

可論起實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