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來到彩虹鎮的這些天内,每天都是吃韋烈早就給她準備好的食品;每晚都會抱着這個抱枕,聽“韋烈”給她講着故事的睡眠。
這就等于韋烈陪她說話。
給她提供驅車孤獨的懷抱!
秦襲人喃喃地問:“你剛才說,你不會洗澡,不會穿衣服?”
“是啊。”
焦念奴松開抱枕坐起來,揪了下身上的衣服,有些得意的說:“這些天來,我從沒有洗過澡。我白天穿這身衣服,晚上也是穿這身衣服。但我會穿鞋子啊!我外出時,會穿布鞋或者皮鞋。”
秦襲人的眉梢眼角,不住地輕顫。
她這才發現,焦念奴的衣服上,其實有很多污漬。
秦襲人拿起她的左手,低頭在她的胳膊上嗅了下。
差點被汗臭味給熏個跟頭!
這些天來,焦念奴白天黑夜都是這身衣服。
如果隻是在家裡,還好說些。
可焦念奴偏偏生性好動,在家憋不住,總是跑出去和孩子們做遊戲,跳繩丢沙包的瘋跑。
幸虧是冬天了。
如果是三伏天,她身上的汗臭味,肯定能逆風三百裡!
秦襲人終于肯相信,焦念奴就是個傻子了。
一個把能獨自穿鞋,上廁所都視為了不得的成年人,不是個傻子,又是什麼?
可偏偏這個傻子,能輕松背誦圓周率小數點後面的一千位,都不帶打頓的。
“那你可以,把這個大哥抱枕,永遠的留在身邊。”
秦襲人說:“穿衣做飯之類的,找個小保姆來幫你。晚上睡覺時,你就像現在這樣抱着大哥抱枕。”
“韋烈沒死時,它管用。”
焦念奴歪着下巴,認真的對秦襲人說:“可韋烈死了,抱枕就沒有了靈魂。我再也無法從它的身上,找到能讓我安心的安全感和希望了。韋烈還說,沒有哪個保姆,有資格來代替他照顧我。”
滴答。
一滴純淨無邪的淚水,悄悄自焦念奴的眼角滑落。
她卻依舊歪着下巴的笑道:“我想韋烈,我離不開他。可能,我真的愛他。”
可能,我真的愛他!
如果韋烈聽到這句話,估計就算他已經被埋在了地底下,也會激動的爬出來。
隻因他溺愛了焦念奴足足22年,就從沒有聽她說過“我愛你”這三個字。
因為傻子基本都是隻索取,卻不懂的給人回報。
誰說傻子不懂愛?
看着淚水好像斷了線的珠子那樣,從眼角不住滑落的焦念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