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7頁)

他考上了大學,找了工作,結了婚,有了自己的人生。

他從沒去找過自己的父母。

既然父母選擇将他丢棄,那肯定是不想他去找的,而他同樣也在心裡丢棄了父母。

他可以将孤兒院撫養他長大的人當作親人,将那些孩子當作兄弟姐妹。

但,絕不會将抛棄他的人當作親人。

因為,他們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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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分很多種。

你對我是哪一種?

你說你也喜歡我時,我幾乎開心到不能自已。

有什麼比你喜歡的人,也喜歡你更讓你感到開心與喜悅?

我想,我找不出。

可再猛烈的歡喜也有冷卻的那一刻,我漸漸發現你的喜歡也僅僅隻是喜歡而已。

是那麼的淺薄。

你可以喜歡一朵嬌豔欲滴的花朵,可以喜歡一塊軟糯可口的糕點,可以喜歡一顆璀璨耀眼的寶石。

也可以輕描淡寫的喜歡一下我。

喜歡但不愛。

你從沒說過愛我。

我本以為我可以忍受,我可以知足。

但我又是那麼貪心,我多麼希望你可以多喜歡我一點,可以愛我一點點。

所幸你離我那麼近那麼近。

近到我觸手可及,我可以肆無忌憚擁抱你、親吻你,甚至是做一些更過分的事。

你給了我你所能給予的一切,唯獨沒有像我愛你那樣,深沉又熱烈的愛着我。

不過這些都沒關系。

因為我知道你是屬于我的,從始至終。

起初我還會偷偷的想,你有沒有愛過秦鈞?

如果有……那可真是令人妒忌啊。

和秦鈞比起來,你對誰的喜歡更多一些?

如果是他,我真想他從此在世間消失。

後來,我終于明白你似乎根本就不懂……

不懂什麼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