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皺着眉毛:“注意法庭紀律!”
随後他又看向樂茗:“對于被告的指控,你有什麼話說?”
玄風正打算開口,就聽到樂茗說話了:
“我留下轉賬憑證,隻是因為我這個人對數字很不敏感,記性也不大好,我原本是怕自己忘了少哪一筆錢,叔叔又不好意思告訴我,這才記下來的。”
“如果不是前幾天的事情,我也不可能發出來證明自家清白,如果不是林先生告訴我,我也不知道這其中還有這麼大的陰謀。”
“五年前我還在上學,直到我父親入獄我都不知道家裡到底發生了什麼,當時整個人想的隻是以後該怎麼辦,誰能想到今天呢?”
她輕抿着唇,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樣。
她可真的是太闊憐了!
明明是怕自己少還了錢,卻被說成是心懷鬼胎。
明明是相信自己的叔叔,結果還是被騙了錢。
嘤嘤嘤……她好慘呐……怎麼這麼慘呐……好闊憐呐……
樂彬咬牙切齒,他正要再說話,卻被林元恺給攔下了。
林元恺觑着玄風的臉色,勉強保持着冷靜:“五年前我的當事人的确有讓人去替樂茗墊付欠款,為的自然是保全自己的侄女,但當時我的當事人并未親自辦理此事,而他得到的墊付憑證也的确是兩億三千萬。”
“這隻能說明是當初替我當事人辦事的人中飽私囊,并非我當事人的罪責。”
林元恺說着話,總算是冷靜了許多。
“經我們公司自查,已經找到了當初替我當事人辦理此事的副經理。”
他說罷,看向了法官:“請法官通傳。”
玄風冷眼看向他,聲音冷漠得可怕:“昨天下午,檢方的林方來找樂茗,告訴了她真相,今天早上樂彬被捕,請問你們是什麼時候自查的?”
“恐怕不是自查,是頂罪吧?”
“你……”
玄風終于翻開了他面前的文件夾,聲音中帶着一抹戲谑:“昨天下午之後,林方便已經申請了對樂彬全部資産的監控權。”
“經過監控表明,從昨天晚上十一點半至今天早晨六點半,樂彬的個人賬戶共有五千萬的資金提現。”
“請問你大半夜取這五千萬是幹什麼了?”
樂彬的眼神閃爍:“我、我打牌了!”
“哦,打牌了。”玄風笑着看他,“根據華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條,聚衆賭博且涉及金額極其巨大者,将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極其嚴重者可判處死刑。”
“五千萬的賭資,夠你槍斃十個來回了。”
他看向法官,笑了:“不客氣。”
林元恺的臉刷地一下子就白了。
他怎麼都沒料到,這五千萬的事兒竟然會被提出來。
他更沒想到,樂彬竟然會說出來這麼一個自己找死的借口。
突然發現自己的老闆是法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