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茗如遭雷劈,樂茗呆若木雞,樂茗……半天沒說話。
敗家玩意兒!
良久,她深吸了口氣,眼神複雜的看着封珩:“真的,你給我一半,你就是爹,你想咋咋,你小三生娃我都能給她伺候月子。”
封珩被她氣笑了。
他捏住她的臉,搖晃了兩下:“小财迷。”
樂茗哇的一聲哭出來。
“你是不是有病!”
“怎麼想的你!”
“值得麼。”
最後三個字,她的聲音有些顫抖。
“值得。”封珩把她抱進懷裡,輕拍着她的背說。
對他來說,當然值得啊。
其實這條法規特别考驗人性,以緻于很多人提起它時,用的都是戲谑的口吻。
它沒有一個既定金額,不管是誰,都可以做出這個選擇。
隻是要看,這個人他是否舍得下自己的大半身家來換一個心儀對象。
總資産一千塊的人,是否能忍受隻剩下不足果腹的面包去追求愛情?
總資産一千億的人,是否能接受自己拼搏半生付諸東流隻為一個人?
而讓人不安的是,付出這些,換到的也僅僅是一個機會,一種可能罷了。
但凡有一絲可能,誰會選擇強制?
絕大多數人用行動表示,不确定的機會可有可無,送上門的也就罷了,若要付出如此大的代價,那完全可以不要。
封珩用自己的做法證明,他要她,哪怕隻是一個機會,他都願意為她傾其所有。
當然了,大數據也不傻,陌生人之間不提供這項服務,必須要拿出至少認識三年的證據,然後層層申請上報,經過審批才可以。
封珩抱緊樂茗,湊到她腮邊親了她一口:“在我心裡,你值得的。”
别說隻是百分之八十,為她,他散盡家财都不會有丁點兒心疼。
樂茗吸了吸鼻子,小聲說:“那你是不是窮了?”
“不算窮,我這幾年,賺錢也挺努力的。”封珩說。
他正要說,怎麼着都不會餓到她,就聽到她說:
“窮了也沒事兒,我養你。”
她抱着他的脖子,臉貼住了他的脖子。
封珩瞬間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