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明玫笑着道:“你不用跟我這麼客氣,既然你跟阿琛在一起了,你又叫我一聲姐姐,我自然會護着你。更何況,我也知道你很不錯,嘟嘟也很喜歡你。是他讓我過來找你,想讓你陪他一起玩,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
“有時間,我現在就過去陪他玩。”蘇錦初馬上說。
嘟嘟又可愛又活潑,任誰看了都會喜歡。
蘇錦初當然也不例外,過去陪嘟嘟玩了一會,兩個人關系更好了。
“舅媽,你認不認識譚叔叔?”嘟嘟堆着積木,突然擡起頭問。
蘇錦初疑惑地問:“是譚總嗎?他叫譚遠程。”
嘟嘟點頭:“就是他。”
“認識,他是我們公司裡的副總。”蘇錦初回答說。
嘟嘟問:“那你覺得他好嗎?你喜歡他嗎?”
“啊?”
蘇錦初驚訝。
尴尬的心想,我可不敢喜歡他。
不過她也知道,嘟嘟隻是一個小孩子。心思是沒有那麼複雜的,他口中的喜歡,應該就隻是單純的喜歡而已。
“嘟嘟為什麼這麼問?”
“他喜歡我媽咪,想當我爸爸。可是,我還記得爸爸,不想讓别人當我爸爸。”嘟嘟噘着嘴巴說。
蘇錦初驚訝地張了張嘴。
沒想到,譚總居然喜歡玫姐?
這可真讓人意外!
不過,似乎也可以理解。
玫姐雖然結過婚,有個孩子。但是無論是長相氣質,還是個人魅力,都很具有吸引力。
“嘟嘟,這是大人之間的事情,跟你沒有關系。而且,接不接受譚總,也是你媽媽的事。不管她會不會接受,她都是你的媽媽,都會愛你。你爸爸也是一樣的,也愛你,就算他們各自有了自己喜歡的人,也不會影響他們愛你,而且也隻會多兩個愛你的人。”蘇錦初扶着他的小臉,語重心長地安慰他。
其實,說出這樣的話,她是很心虛的。
因為沒有人比她更清楚,父母離婚後再婚,孩子有多麼的可憐。
從小到大,她從未感受過父母的疼愛。
不過,嘟嘟應該是幸運的,跟她這樣的人肯定不一樣。
“蘇小姐,準備吃飯了。”
傭人走過來提醒。
蘇錦初點頭,站起來後,也拉起嘟嘟說:“舅媽帶你去洗手。”
“蘇小姐,能不能麻煩您一件事?”傭人讪讪地說。
蘇錦初好奇道:“什麼事?”
傭人尴尬地說:“我們看大少爺的臉色不好,都不敢去叫他吃飯。能不能麻煩蘇小姐,過去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