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瑾。
真是個溫柔的名字,念起來像江南小鎮的吳侬軟語。
她回:“姜九笙。”
時瑾輕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為她是個歌手,還尚且有幾分名氣,隻是,時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搖滾樂的新新人類,她覺得他更适合爵士,輕柔優雅,是音響樂裡的貴族。
沒有再攀談,他們一前一後出了電梯門,背對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哒。”
門合上,時瑾擡起手,蓦然怔神,許久,垂下眸,擡起手,虔誠又癡『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這二字時,溫柔得聽不見了尾音。
夜九點整,莫冰的電話打來。
姜九笙開了免提,一邊往臉上拍水『乳』,一邊朝衣帽間走去:“到了?”
“嗯,在你樓下。”
“我就下來。”取了件白『色』高領的針織『毛』衣,黑『色』衛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帶,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個新鄰居。”
她『性』子并不熱情好客,這突然被提到的新鄰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問:“重點是?”
姜九笙背了布藝小包,鎖門,朝電梯口走去,衛衣的帽子罩在頭上,她低着頭,嘴角帶了笑,對着電話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話。”
手控患者的重點永遠在手。
莫冰玩笑:“心動了?”
姜九笙很是坦『蕩』:“嗯,想私藏。”
電梯門将合,絲絲門縫裡,那隻她想私藏的手毫無預兆地,撞進了她眼底。
時間似是靜止了一下,四目相對,都失了神。
這雙手無論何時,都能驚豔了目光。姜九笙不『露』聲『色』地把視線挪開,開口問好:“時先生,真巧。”
時瑾進了電梯,站在姜九笙身側,隔了兩步距離:“我去超市。”
姜九笙挂了電話,看了一眼手機:“這個點?”
“嗯。”
之後便沒有再對話了。
在小區門口與新鄰居道了再見,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車,低調的銀『色』bmw—m3,開了副駕駛的車門,莫冰擡頭看她:“怎麼也不化個妝?”
衛衣鉛筆褲,白『色』闆鞋,穿得像個初出大學的素人,素面朝天,哪有半點藝人的光鮮亮麗。
姜九笙不大在意:“因為自信。”
莫冰也不揭穿她,什麼因為自信,就是懶。罷了,所幸姜九笙底子好,即便這樣,也比那些在時尚圈卯足了勁兒的藝人上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