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7頁)

莫冰沒明白。

走廊一幹不知道什麼時候跑來看熱鬧的家夥們也不知道姜九笙葫蘆裡裝了什麼『藥』。

姜九笙好脾氣地解釋了一句:“我不是摔了嗎?手傷好像更嚴重了。”

衆人:“……”

認識姜九笙的人都覺得,她是個極好相處的人,『性』子懶,看得淡,不會與人為難,久而久之便忘了,姜九笙耍起計來,比誰都會玩,護起短來,比誰都狠。

這去了一趟醫院,網民朋友們會怎麼看錄制事故的‘罪魁禍首’柳絮,以及‘興風作浪’的節目組。

節目編導恨不得用眼神殺死柳絮,完了,要跟着遭殃了。

晚上八點三刻,這一話題上了各大新聞,一大波黑粉,攻陷了柳絮的微博。

柳絮新歌未發,人先黑,要洗白,估計長路漫漫了。

醫院‘驗傷’結束後,已經快十點了,莫冰送姜九笙回去,她特意用固定帶背着她那隻打着石膏的手,難得沒有遮遮掩掩,讓蹲點的記者們拍個夠。

保姆車上,姜博美正在嗷嗷『亂』叫,已經叫了一路了,一刻都不消停,叫得那叫一個凄凄涼涼。

“嗷!”

“嗷!”

“嗷!”

它在傷心,逆流成河,都是它的淚,都是它逝去的『毛』!

“嗷嗚——”

姜九笙敲了敲它的腦袋:“别叫喚了。”『揉』了一把它腦袋上被剪得參差不齊的狗『毛』,擺着臉『色』訓斥道,“誰讓你到處野,以後還敢不敢了?”

“嗷~”

它用爪子扒拉腦袋上的『毛』,被剪掉了一撮,好醜,想哭。

莫冰想笑,想到了柳絮那個腦袋,簡直和博美如出一轍,姜九笙那一剪刀,估計柳絮明天得去美容院修成短發了,她那個頭型再配個短發……莫冰想想就覺得好笑。

“明天上午有行程嗎?”姜九笙問莫冰。

“約了吳總監的做專輯母帶處理。”

“推到下午吧。”并不是商量的語氣。

莫冰倒是很少見姜九笙推了工作,問:“有别的事?”

“嗯。”她說,“要帶博美去剪『毛』。”

居然為了這隻肥狗要翹班?

實力寵狗!

莫冰調侃:“笙笙,你真那麼喜歡狗,可以自己養一隻,我不反對。”姜九笙一直很喜歡狗,尤其是白『色』的博美。

“不用。”姜九笙抱着博美,搖下車窗,看了看窗外霓虹,一雙瞳孔清亮又深邃,她笑了笑,“認養也一樣。”

認養?

認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