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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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說:“我不是在乞讨。”

“我知道。”姜九笙把背上的吉他取下來,“我想雇傭你,我是街頭藝人,你願意來當我的幫手嗎?”

女孩将信将疑:“可我什麼都不會。”

“很容易的,你幫我拿着琴盒收錢就可以。”姜九笙把琴盒扔在了地上,墊了張紙在地上,坐下來調音,“如果賺得多,我可以再分你一些。”

她同意了,拿起了姜九笙的琴盒。

自彈自唱,氣氛竟出奇的好,很快便引來了很多人,姜九笙一連唱了四首歌。

休息的時候,女孩買了兩瓶冰水,是用她身上僅剩的兩個鋼镚買的,姜九笙給的那兩張一百的她一直塞在琴盒裡,沒敢動。

“我叫姜九笙,你呢?”

女孩說:“我叫墨寶,談墨寶。”

“我們換個地方吧。”

“好。”

姜九笙又唱了一首搖滾歌。

談墨寶不知道歌名是什麼,隻記得很好聽,那時候她就想,世上怎麼會有唱歌那麼好聽的女孩。

她們跑了三個地方,賺了一千八百六十塊,一起去吃了三九大橋下的湯面,趁她去加辣椒面的時候,姜九笙把疊得整整齊齊的一千八百六十塊放在了餐桌上,連同她雇傭她的兩百塊,一共是兩千零六十。

那時候談墨寶才知道,姜九笙并不是街頭藝人。

她收了錢,花了一千六百塊,給她母親買了一個最便宜的棺材,因為租不起殡儀館,所以又花了四百塊請了個大哥,一起埋了她母親。

姜九笙收回思緒,回答道:“我記得,我們一共賺了一千八百六十塊。”

談墨寶眼眶微紅,她說:“謝謝。”

姜九笙搖搖頭:“你把勞力賣給了我,也請我吃了一頓湯面,不需要再道謝。”

果然,她沒有看錯,姜九笙她,是這世界上最好的人。

“笙爺,”日常搭讪走一波,談墨寶牽着她的小土貓小碎步上前,“這是你的狗嗎?”

懷裡的博美嗷了一聲,姜九笙道:“是我朋友的狗。”

『毛』真白,就是不太整齊,有點胖,蠢萌蠢萌的。

談墨寶由衷地誇贊:“長得真威武!”

姜博美聽懂了似的,立馬威武地叫了一聲:“汪!”

談墨寶手裡的小土貓縮了一下,她嘿嘿一笑,撸了一把貓:“瞧把我家圓點吓的。”不愧是笙爺的朋友的狗!就是牛氣哄哄!

“汪!汪!”

姜博美特别牛氣地又叫了兩聲。

然後,到了剪『毛』的時候……

“嗷嗚~嗷嗚~嗷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