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8頁)

隔離玻璃那頭,溫書甯也笑了,等着吧,詩好,我等你來跟我作伴。

“哈哈哈哈哈哈……”

等着看吧,時瑾可沒有那麼好拿捏。

七月,是墨爾的雨季,倒不會磅礴大雨,是小雨綿綿,潤物細無聲,雨後的天空,是清淡的蔚藍『色』,撲面而來的風,帶着青草的味道,将整個城市『蕩』滌,能沁人心脾。

墨爾地廣人稀,有大片大片的草坪,草坪上,蓋着一層的小平房,屋頂是便于排水的斜坡形,遠處有山有水,有綠洲與麋鹿,處處充斥着世外的閑逸。

莫冰住的地方是一處名宿,民宿的主人與莫冰的父母親一樣,是老師,為人熱情好客,他們家還有個與莫冰一般大的兒子,叫teebor。

黃昏後,teebor跑來莫冰這邊,在平房外喊了幾聲bing,teebor不會講中文,念不出她的名字,便總是别别扭扭地喊她bing。

“bing,我父親做了芝士牛排,要不要過來?”teebor長得很高,又健壯,站在門口,将門能堵得嚴嚴實實,他是白人,五官深邃,很是帥氣。

莫冰在裡面應了一句:“好啊。”

“叫你父母親一起去。”

“ok。”

随後,她拿了外套,與父母親說好了,才出門。

teebor在外面等她,然後一起往他家裡走,路上有一搭沒一搭地聊了幾句,teebor突然想起來,問她:“bing,你一定要回去嗎?”

莫冰點頭,用英文回:“我要回去陪我最好的朋友。”

teebor想了想:“那個唱搖滾的朋友?”

她嗯了一聲,笑了笑。

teebor邊走邊看她,有點失落:“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

莫冰爽朗地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朋友,以後我來墨爾,一定來找你蹭飯。”

“……”

還能說什麼,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隻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賞莫冰,帶了欽慕的那種,他喜歡這個女孩滿眼憂傷卻依舊能笑靥如花,依舊待這個世界赤誠。

隻是不知道,那個讓莫冰在星空下流淚大喊的人會是什麼樣的人。

“林總。”

“林總。”

丁純磊喊了兩聲,林安之才回過神來,目光還追着已經走遠的莫冰。

丁純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這種情形不是第一次見,有點于心不忍:“林總,航班時間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見見莫小姐嗎?”

都多少次了,林總就這麼遠遠地看,看完回去,就開始不要命地折騰自己,抽煙喝酒往死裡作踐身體。

诶,明明是心頭肉,為什麼要親手剜下來呢?搞得傷筋動骨,一身的血迹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鋪的小路上,看着遠處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見我會哭,我不能讓她見到我。”

癡男怨女丁純磊不太懂,隻是好奇,見了會哭,不見呢?會不會躲起來哭?

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