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瑾解了自己的安全帶,靠近姜九笙:“想什麼?”
她轉過頭來,還穿着白天參加婚禮的那件黑『色』禮服,夜裡,黑『色』濃重,像她眼瞳的顔『色』:“溫詩好畢竟是錦禹的親姐姐,如果他不願意出庭作證,我也完全能理解他。”
溫書華對錦禹有生恩養恩,畢竟是至親,會于心不忍也情有可原。
“他出不出庭作證讓他自己拿主意。”時瑾擡手,繞到她腦後,把她盤着的發放下來,“溫詩好定不定罪,姜錦禹可以說了算,不過你這邊,我已經讓律師做好準備了,我要萬無一失,不會通過去給溫詩好定罪來擺脫你的嫌疑,我們主張你那一刀不緻死就行了,而且溫詩好的那個視頻也可以作為證據,當時你目睹了姜民昌殺害你母親,姜民昌對你是有傷害意圖的,所以我們可以主張是正當防衛,而正當防衛緻使輕傷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
怎麼能讓他家笙笙冒險。
溫詩好不是定數,他要萬無一失,不可能把所有出路都賭在那頭,他自然做了幾手準備。
姜九笙明白他的意思:“我那一刀是不緻死,但不能排除姜民昌緻死的那一下跟我沒關系。”
溫詩好的視頻剛好卡在時瑾要帶她離開,如果現場沒有證據證明除了她和時瑾,還有第三個人來過,她依舊是最大嫌疑。
“能證明。”時瑾說,“陳傑就是證人,他親眼看見我們離開了溫家。”
對了,當時花房外面還有個陳傑。
顯然,陳傑沒有看到最後,證明不了溫詩好出現過,但卻可以證明姜九笙沒有造成二次傷害。
當時的情況是溫詩好一直躲在玻璃房後拍錄,姜民昌殺害宋培之後,姜九笙進來,刺傷了姜民昌,之後時瑾接了她的刀,陳傑便是這時候入室偷盜完,看見了時瑾在擦掉刀上的指紋,并帶姜九笙離開了,陳傑驚慌離去後溫詩好才走進了花房,隻有錦禹才是最後看到了她推人緻死的唯一目擊證人。
到頭來,陳傑這個替罪羔羊,才是姜九笙的證人。
她并不抱希望:“我害他坐了八年牢。”他怎麼可能會幫她作證。
時瑾握住她的手,糾正:“不是你,害他坐牢的是我,是我收買了他的父母放棄了重審。”夜裡涼,時瑾把車上的毯子蓋在她的腿上,“而且,我去見過陳傑了,他會出庭作證。”
陳傑坐了八年的冤獄,怎麼可能毫無芥蒂。
“你怎麼說服他的?”姜九笙能肯定,陳傑一定向時瑾提了要求。
時瑾耐心地跟她解釋:“陳傑不傻,他給你作證,很大程度上也在自證,隻要溫詩好被判了殺人罪,他就能無罪釋放。”他拂了拂她的臉,心裡軟得不像話,親了親她,“笙笙,不要自責,他坐牢跟你沒有關系,這件事要負責的不是你,是我,是陳傑的父母,當年,陳傑的母親為了錢自願放棄二審,我并沒有強迫他們,我給的錢也足夠付陳傑八年的時間,比起我們,陳傑更恨他那對見錢眼開的父母,當然,這件事我依舊難辭其咎。”他說,“所以,陳傑向我提出了要求與索賠。”
“什麼要求?”
時瑾娓娓道來,全部告訴她:“如果溫詩好不能被判罪,陳傑不能當庭釋放,我就必須用别的辦法把他弄出來,另外,”時瑾頓了頓,說,“他要一個億。”
八年冤獄,索要一個億,可是說是獅子大開口,不過,肯要錢就好,時瑾最不缺的就是錢,能用錢算幹淨的賬,就不會麻煩。
陳傑這八年牢,倒把人坐通透了,知道怎樣對自己利益最大。
姜九笙眉頭稍稍舒展:“這樣也好。”
至少還能彌補。
說完案子,還有一件重要的事,姜九笙伸手,『摸』到時瑾腰間,他身上還綁着繃帶,她輕輕『摸』了『摸』,問他:“你的傷,是秦明立弄的?”
時瑾乖乖不動,讓她『摸』:“嗯,是他把消息放出去,給我招來了一堆仇家。”
秦明立真是太欠打了。
姜九笙想揍人了,問時瑾:“現在還動不了他是嗎?”
時瑾脫口而出:“暫時不能殺。”他反應了三秒,為了顯得他不那麼兇殘粗暴,改了口,“暫時不能動,秦行還不信任我,秦明立若是死了,”頓住,為了顯得他不那麼麻木不仁,又改口,“若是秦明立倒台了,秦行要防範的就是我,他手裡還有老底沒有交代出來,目前得留着秦明立。”
秦行是個猜忌心很重的人,掌控欲很強,他可以殺妻屠子,但,也隻有他可以。
姜九笙被他頻頻改口的話逗笑了:“那能揍他一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