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7頁)

她不愛承諾,因為未知太多,永遠太遠,可是,她現在想許給他最重的諾,即便白發蒼蒼,即便黃土白骨,她愛他,如故。

時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區裡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别了親友,姜九笙陪時瑾遠赴國外。

是時瑾提議的,去試試,國外有個很厲害的心理治療室。

到了機場,姜九笙都還在猶豫,她拿不定主意,遲疑不決,腳下越走越緩:“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樣,反而,她擔心治療會适得其反,更擔心他會吃苦頭。

時瑾牽着她往登機口走,說:“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時瑾的眼睛:“為什麼?”

“你不是喜歡我當醫生嗎,等病好了,我就回醫院。”現在的他,看到血都會失控、會興奮,情緒極其不穩定,易焦躁易發怒,暴力傾向嚴重,怎麼能拿手術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惡不赦,因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壞。

姜九笙擰了擰眉:“你不用管我喜歡什麼,做你喜歡的就行。”

時瑾親了親她的臉:“我就喜歡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随他了。

剛上飛機,迎面走來一個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見時瑾就驚訝不已:“時瑾?”

時瑾擡頭。

那人十分驚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時瑾颔首,淡淡道:“你好。”

對方似乎對時瑾的問候方式習以為常,寒暄了幾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這位是你女朋友?”

時瑾用流利純正的英文說:“是我妻子。”轉而向姜九笙介紹,“他是我在耶魯醫科的同學,約翰塞先生。”

姜九笙點點頭:“你好。”

約翰塞看上去年紀不大,卻比時瑾年長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目光很友好,隻是好奇很多:“你好,時太太。”

姜九笙莞爾一笑。

時太太,她出奇地喜歡這個稱呼。

飛機起飛,越飛越遠,藍天白雲,微風和煦。

阿彌收回目光:“少爺,我們回去吧。”

還以為少爺是來搶人的,結果面都沒『露』一個。

滕茗依舊站在機場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遠處,問:“阿彌,你養了多少隻貓?”

阿彌一臉困『惑』,不知道少爺為何突然問起,便誠實回答:“現在有十九隻。”他是個貓控,貓奴,十九隻貓,全是他的心肝寶貝,是他的小寶寶小肉肉小甜甜。

滕茗把視線從遠處收回來,戴着眼鏡,斯斯文文的,很好脾氣的樣子,氣定神閑說:“把你最喜歡的那隻給我。”

阿彌大喊:“少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