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3頁)

這也就意味着,陳沉必須在殺掉陳深和後的一個小時之内,實實在在地回到孟賓。

說真的,哪怕是他把車開飛起來,也不可能做得到。

這絕對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為這是個講科學的正常世界,沒有人會瞬移。

但正是這樣的“不可能”,才足夠給自己制造出完美的不在場證據。

陳沉的大腦飛速運轉,短短兩分鐘之内,他的腦子裡就已經閃過了好幾條方案。

包括直升機撤離、水道撤離、摩托車飙車

但毫無例外,全部都不可用。

首先,孟賓東邊的景棟雖然有直升機,但使用太麻煩也太顯眼,隻要自己坐上去,那就是黃泥巴沾身上,不是屎也是屎了。

水道撤離的話,雖然距離可以近很多,全程隻有大概90多公裡,但這個時間點湄公河的水量太小,流速太低,時間上來不及。

至于摩托車飙車.孟洋公路轉棠怡大路,全程140公裡,油門擰炸都不可能在一個小時内回來。

這完全就是個悖論,也是懸疑偵探文中最經典的場景之一。

而制造這種場景,也有好幾個标準的解決方案。

陳沉的腦子裡瞬間就有了計劃,然後又篩選出了可執行性最強、容錯率最高、邏輯上也最合理的那一個。

也許并不完美,但,絕對值得一試。

請獅子兵團來做一做工具人吧。

陳沉要打一場,無人在場的突擊戰。

時間是3點06分,陳沉的時間當然算不上非常緊,但為了把這次的劇情做到“最真”,他打算在9點之前做完所有事情,然後回到孟賓,回到醫院。

他卸下了全身的裝備,戴上面罩,從窗口翻出病房,順着牆根的陰影“逃”出麥迪娜醫院大樓,摸到了那輛被自己開回來的皮卡上。

東風兵團、包括獅子兵團的大部分武器裝備都還在皮卡上,除了那把林河撿回來的、還從來沒有被任何第三方看到過的m24之外,皮卡車上還有一門60迫擊炮、一門舊式40火箭筒、以及一具沒來的及處理的屍體。

其中,最有用的東西,就是那具屍體。

  

  因為他的身上,有一個手機。

再加上自己的那個,總共就有兩個手機可用。

陳沉要做的當然是遙控觸發裝置,這是他進行“無人突擊”的關鍵。

他收起了對方的手機,給自己的手機撥了一個号碼,确認可用之後,便直接塞進了兜裡。

緊接着,他把需要用到的裝備搬出停車場,在一片荒地的角落藏好。

最後一趟,他從皮卡上取出了m24用布包好,然後向西跑了兩百米,順着孟賓郵局側邊的小道,找到了一輛停在修車行附近的摩托車。

車子的側面貼着廣告詞。

“風馳電掣,大洋摩托。”

這玩意兒是國産貨,也就是傳說中的125,它的防盜性能極差,陳沉三下五除二就給它搭上了電,随後推着車遠離“作案第一現潮,一腳把摩托蹬着火,“風馳電掣”地沿着返回醫院附近,用膠帶捆好了醫院的床單包裹起來的所有裝備。

其實也并不多,也就是一個rpg、一門迫擊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