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口供内容顯示,就至少拐賣了八十餘名孩子,其中有六十餘人至今下落不明。
然而由于齊蓮香并非團夥主謀,隻是從犯,而且認罪态度良好,積極配合工作,主動供出她所知道的上下線,
獄中也安安分分,隻蹲了十年牢就被放了出來,讓她自己回家。
結果她出獄後,留在鄉下的兩個女兒不肯認她,将她掃地出門,
她隻好四處流浪,乞讨為生,出獄的這段時間裡過得凄慘無比,隐約有些精神失常,堅定認為有個連環殺手在獵殺她曾經的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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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做的。”
少年微笑道,“你看,你們永久摧毀了我和其他人的人生,
要是你們全部被判處死刑還則罷了,
但可惜,除了候叔、鄭叔幾個主犯外,其他人所付出的代價隻是幾年、十幾年、幾十年的牢獄之災而已。
單從等價交換的原則來看,這似乎并不公平,不是麼?
抛開教科書上的内容與法學人士的話語,在我看來法律對于普通人而言最重要的意義就是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讓人類社會穩定有序地長久運作下去,
但這其中,并不包括追求絕對的公平、正義、公正——絕對的公平正義在人類社會的現階段以及未來長久階段是難以實現的,就算是蜻蜓隊長也隻能在裁判領域維持一下公正。
如果是其他人的話,也許就會這麼自我安慰着過去了,
就算整日以淚洗面,萬般哀恸,也隻能看着仇人逍遙法外。
但我不想這麼過去。
恨意難平,總得做些什麼,才能抒發心中郁結。
我有天賦,有決心,有耐性,也有足夠的,能力。
給不了的公正,我要自己找回來。”
少年看着萬般驚恐的老婦人,微笑說道:“唔...一開始的時候,還真挺困難的,
我看了很多書,學了很多知識,在腦海裡反複演練了很多回,
又是制定計劃,又是踩點觀察,還得為了掃清嫌疑,學習清理現場,并制造不在場證明。
我所學到的刑偵知識越多,就越是對現如今的刑偵體系感到敬畏,
命案必破的口号,對于我而言有着莫大的威懾力——盡管以我的年紀,犯了事兒也未必會直接死,
但是一旦計劃暴露,就沒辦法按照順序,清除掉名單上的所有人。
所以我必須謹慎行事。”
少年停頓了一下,欣賞着對方臉上的絕望表情,悠悠說道:“你當時錄口供的時候,
因為隻是下線團夥裡的從犯,并不知道整個産業鍊的具體情況,甚至連團夥裡面其他人的具體信息也知道的不是很詳細,
供出的人數并不全,還有所遺漏。
所以,我先找到了一個僥幸沒有被抓的團夥成員,從他那裡得到了其他人的姓名。
那是我第一次嘗試去抹除一個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