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第3頁)

竊取機密、危害公衆安全、破壞公衆财産與重要設備、稅務欺詐、金融犯罪、洩露公共安全情報...

哪怕按照最輕的程度進行判罰,你也将在監獄蹲上一千年。”

女人微笑道:“更别提,你的真名暴露,行迹曝光,

在入侵宇航局噴氣推進實驗室(Jet

Propulsion

Laboratory,JPL)竊取情報時,被我們抓了個正着,辯無可辯。

所以,律師的那一部分,

我們完全可以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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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九章

真名

巫師。

這個詞彙在過去被用來形容那些掌握了超自然力量的人,預言命運,占蔔兇吉,在死者與生者之間構築溝通橋梁,傳示神谕,庇護凡人,或者利用力量行惡,制造災難,獰笑着,看着世界燃燒。

而在這個時代,巫師則在一些非正式場合下,用于描述這麼一群人——

他們利用腦關交互設備,進入至網絡世界,繞開網絡業務提供商的橋梁,以意識形态,遊蕩在數據海洋當中。

這很困難,

需要高度的精神集中,隔斷現實世界的感官影響,

令自己意識獨立,上浮,

逐漸凝聚成“幽靈”般的形體。

入門的巫師,能以幽靈姿态,在标準光纖線路中随意穿梭,進入到一些防護不嚴的服務器,篡改數據。

比如修改考試成績,上調自己的福利金,偷稅漏稅,避免繳納稅款,亦或者做一些不疼不癢的黑産,改善自身生活。

中端的巫師,則能夠肆意出入于任何一台計算機與服務器,

隻要願意,就算是跨國公司、大型銀行、軍事機構的網絡,也能順着漏洞潛入其中,全身而退。

而最頂尖的巫師,或者說大巫,

他們本身就是網絡世界規則的制定者,

是社會安全署、安全局、情報局、中情局以及一大堆生僻隐秘的情報機構的的眼中釘、肉中刺,

是新聞節目口中“試圖颠覆世界秩序,以看世界燃燒為樂”的瘋子,

同時也是少數“社會不安定分子”眼中的英雄。

每一名大巫,都比一支航母艦隊更有威脅。

僅就布朗·墨菲記憶顯示,和他同級别的大巫中,有位名為的巫師,曾經幹出将美利堅稅務局IRS一整年稅收抹除掉百分之一的“壯舉”,

把數以億計的财富,在聖誕節那天,平均分給所有掙紮在溫飽線下的失業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