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道:“我發現你真的很知道,怎麼傷害我。幾句話,給我幹得今晚睡不着了。”
我朝着他露出了個笑。
但季時川沒有再回應我,隻是轉過身離開了,他的手還放在褲袋裡,鼓鼓囊囊的。
我猜想,他其實想給我送一些小玩意兒,但他始終沒能找到時機,而且此刻他好像還真的破防了。
有什麼好破防的呢?
我一直是這樣的爛人。
我閉上眼,靜靜躺在床上,開始想象我在這裡發爛發臭。
很快的,我就有了一種近乎融化的感覺。
看來,今天的夢裡我會是一塊壞掉的奶酪。
聯邦中心司法部與聯邦中心競選委員會開了一整夜的會議,會議的内容其實也不過是陳之微是否能參與競選辯論賽。
目前三大财團之中有兩大财團都投了支持票,而元老院中的安德森家族也認為,隻有陳之微先按照原定程序參與競選辯論會才能使得這場賽事獲得最大的曝光。一旦将她的消息抹除,那麼民衆極有可能認為這是出于“公關原則”進行的冷藏,或許會适得其反。
但根據聯邦智庫讨論的結果則是,陳之微的輿情已經是負面輿情了,持續的曝光則很容易聯邦公信力損失。
雙方各執一詞許久,沒多時,連監察官聯盟也出面進行了探讨。
真正改變局面的,是一篇發布在社交平台上的文章,這篇文章在發布沒多時便獲得了極高的熱度,而文章讨論的主題也正是司法部如今最頭疼的問題:“到底要不要取消陳之微的辯論會參與資格。”
這篇文章十分簡短,隻簡單提出了以下論點:
“首先,這次競選已經拖了很長時間,秘書長的空缺,議長的空缺對于民衆來說都是巨大的時間成本,所以最重要的是盡快選出合适的人選。”
“其次,在這種情況下,陳之微則必須參選,因為目前來看,羅爾斯占據巨大的優勢。無論陳之微的調查結果是好是壞,如果她輸給羅爾斯了,她也沒有機會再申訴仲裁,可以圓滿結束這次競選。如果她赢了,結果沒有問題,那她的赢說明了她的能力。結果有問題的話,則可以直接進入革職調查流程,讓羅爾斯擔任職位。”
“最後,我認為表示輿論固然重要,但律法最重要的是維持秩序。”
“調查與懲罰是對法律秩序的維持,而非否定,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維護法律的程序性。根據我查到的資料中,五十八年前,八城的執政官競選中,一名競選人出現了輿論危機,同樣也是衆人讨伐。然而當局堅持讓此人結束了競選後,再根據程序進行調查,最後調查出來有問題,選擇了革職并任競選對手為臨時執政官。”
“在我們的法治系統當中,競選優先性最強,如今監察官聯盟囿于輿論而羁押陳之微,本身在程序上就有問題。如果再因可能會面臨的不好的結果,打破競選的優先性,臨時讓他人替補,豈不是在向所有政壇人士宣布:隻要能給對手制造出夠大的輿論危機,就可以剝奪對方的競選權?”
“綜上,我認為陳之微必須參與競選辯論賽,因為我們有先例可循,也因為我們要維護法律的秩序。”
這篇文章發布在一個沒有任何資料與過往發言的小号上,也并未署名,但因為挂鈎了熱搜,加上寫文章的人有着紮實的法律知識,很快便有了不少律法從業人轉發。沒多時,這文章也迅速讓那些礙于主流輿論而不敢說話的人有了出口,沉默的螺旋就此打破。許多人表示,鋪天蓋地的黑料之下,陳之微甚至沒有說過什麼,就已經被羁押,速度快得叫人反應不過來。
這篇文章的影響力相對于其他宣洩情緒的文章來說,并不算很大,但也正是這篇文章,讓司法部意識到他們讨論的方向裡竟然已然将程序性放到了最後。
在淩晨三點時,司法部宣布:“競選辯論會如約舉行,陳之微會按照程序參與競選辯論會。”
這條新聞發布不超過三分鐘,撰稿就發了一條動态:“發聲的初衷隻是覺得,也許她已經是很壞的人了,但是在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之前,她就不是那麼壞的人。如今,無論競選結果如何,恭喜她可以按照程序參與競選。”
指尖敲下最後一個句号,他點開了設置,申請了賬号注銷。
文章已經被轉載無數次了,賬号沒有保留的必要了。
淩晨的夜是霧蒙蒙的,帶這些青藍色,并非是純粹的黑。即便才淩晨三點,但住宅區附近,已經不少燈光點亮了,樓下的清潔車路過,車輪壓過忐忑不平的地面,發出擱楞擱楞的聲音。
他将終端放下,走到了窗前。
這裡的天空沒什麼星星,月亮也遠遠的,顔色難看。
他想,難怪她總是不解風情,這樣的天空與這樣的夜晚,怎麼會讓人有旖旎的心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