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第10頁)

  十歲的時候,他們家離開了村子進入了城市。别人上學都是帶書本,他卻喜歡帶一把刀在身上,作業讓别人做,不做就打。每天收保護費,不給也打。

  結果事情鬧大了,有學生告訴了老師,老師将他叫到辦公室訓話,結果他暴起用刀捅死了班主任,然後就坐在辦公室裡,看着班主任的屍體喝着班主任泡好的茶。

  沒多久,警察來了,警察問他,是他幹的?

  鄭遠點點頭。

  警察道:“你可知道殺人是犯法的?”

  鄭遠不以為然的道:“我知道,不過我更知道,我還沒成年呢。殺個人而已,你們能把我咋地?”

  警察當場錯愕當場,憤怒的盯着他,道:“你遲早會付出代價的!”

  “别吓唬我,我這人膽小,一害怕,說不準哪天拿刀子捅死誰。就好像地上這個死狗一樣……這真是一個美麗的誤會。”鄭遠道。

  警察将鄭遠帶走了,但是在未成年保護法之下,鄭遠并沒有被抓進監獄,而是家裡人出了一筆賠償金,然後轉學了。不過鄭遠幹了這麼一出事,根本沒有學校肯要他,于是他十分開心的走上了社會。有殺過人的背景,走到哪,别人都怕他幾分,倒也讓他覺得混社會比上學好多了。

  15歲那一年,鄭遠喝了不少酒。第二天,天一亮,鄭遠爬起來,就感覺家裡不對勁!他身上都是血,床上是,門上也是!他猛地推開房門,隻見他的父母赫然躺在地上,全身血紅,肚子上插着一把刀,死不瞑目!

  他不知道是誰動的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活下來的,警察來了,做了調查……發現當天鄭遠的幾個仇家來過,還砸過他們家的門,似乎發生過鬥毆……

  再後來發生了什麼,鄭遠完全不知道了。

  這件事後,鄭遠心灰意冷的離開了,他不敢回家,他怕回家再觸景生情,重溫噩夢。于是他遠遠的離開了家,開始了流浪的生活。

  一晃五年過去了,這五年他什麼都幹過,偷雞摸狗,打架鬥毆,搶劫……

  21歲的時候因為砍斷了别人一條胳膊,被送進了監獄。

第1046章

誰要渡你?

  27歲出來後,他找了個機會,将那個被他砍掉胳膊的全家一把火燒了,而着火的時候,他就在門口堵門。

  一下幾條人命,他也知道這次出大事了,于是一路逃跑,來到了古林省,改名鄭源。再後來認識了方奎,跟着方奎一起偷狗,為了隐瞞身份,他始終裝傻,仿佛是方奎的一個小跟班。

  誰又能想到,這樣一個殺人如麻的惡魔,會是一個偷狗賊的小跟班呢?

  再加上鄭源這人十分仗義,抓狗,殺狗十分麻利,而分贓的時候又隻要一點生活費,所以方奎十分喜歡帶着他幹活……

  今天,方奎瞄準了一指村,也就發生了後來的事情。

  原本鄭源可以繼續裝傻下去,但是他們暴露了,被人看到了,而且還有人要報警!重點是徐迅為了讓人來救她,喊了一句殺人了!

  這一下子就觸動了鄭源的神經,他很清楚,如果隻是小打小鬧的,警察未必會來的那麼勤快。但是一句殺人了,警察肯定會過來,并且進行詳細的調查!

  方奎那點子破事,警察一查就查出來了,最多就是關一陣子,罰一筆錢而已。但是他呢?他現在最怕的就是和警察打交道!不被發現也就算了,一旦冒頭,不是槍斃就是無期徒刑!無論是哪一個,都不是他想要的。

  所以他腦子裡升起一個念頭:“殺了他們!然後逃!反正也沒人知道我來過!”

  于是,他射了馬原一箭!不過這隻是個開始,他要殺掉另外一個人!至于方奎和那個女人,他現在先安撫着,等處理好那邊了,再一個個弄死!

  這些東西,都是一眼掃過全都銘記于心的,仿佛看了一場電視劇,實際上隻是電光火石之間的一個念頭而已!

  “阿彌陀佛,庇護!”方正擡起手,對着遠方一壓!

  千手千眼觀音菩薩同時伸出一隻手對着前方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