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自古就有的道理……”
那名中年婦女情緒仍舊很激動,雖然被幾人拉着,但是仍舊不停跳着腳哭罵。
“什麼情況?”
蘇白沉聲問道。
“我也不知道啊,就是你讓我來走訪的這個案子,結果被害人家屬知道我們來了,像是瘋了一樣,帶着親屬也來了。”
小黎心裡也很委屈。
自己隻是前來走訪,甚至還沒有徹底了解,這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案件,就被人強行控制在這裡。
“那我清楚了!”
蘇白點了點頭,心裡大概了解到現場是個什麼情況了。
關于這個案子,之所以蘇白留了下來,其實也是因為這個案件的特殊性。
首先,這個死者是一名25歲左右的青年,因為受不了失戀的打擊,從高架橋上跳了下去。
結果……如今這一家村民的兒子正好開車路過,将這個青年給撞死了。
這才引發了這樣一個案件。
按照死者家屬的說法,高架橋共計有2.5米高,并且底下的路并非堅硬的水泥地,所以就算是頭朝下,最多是重傷,絕對不可能摔死的。
并且,當時開車的司機,時速已經超過了100,因為道路還沒有修好的原因,沿途有不少的警示牌,最高限速80。
所以……死者家屬認為,是這一家人的兒子,開車速度過快,将他們兒子撞死了,必須要承擔主要的法律責任。
而司機的家屬呢?則認為……你兒子本來就是要自殺的,況且……他們兒子隻是超速行駛了,誰能想到,大半夜的時間,從橋上會跳下來一個人呢?
因此,他們也覺得很冤枉。
就是這樣一個案件,法院其實已經審理過很多次了。
因為是未修好的路段,再加上天黑,周圍并沒有監控的緣故。
對于案件如何宣判,一直沒有一個确切的定性方案。
其實。
在所有人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都會碰到一些匪夷所思的案件。
如同現在這起案件一樣。
究竟該如何宣判。
如何判斷。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這對于律師來說,同樣也是一道難題。
不過。
律師這個職業,在為雇主辯護的時候,在證據尚未确鑿的時候,有一個特性。
那就是向有利于雇主方向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