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時候,我除了籌碼得不到之外,其他的什麼都有可能得到。
比如口水和拳頭。
我簡直是恨透了那被擦得可以反光的尖頭皮鞋。
無論白的,黑的,還是紅的。
因為那玩意兒踢在身上,是真的痛。
不過每次拿到小費的那一刻,都能讓我忘掉這一天之内發生的所有的不愉快。
除了拿小費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
即使隻是站在一邊看,但我總能代入那些賭徒們。
那種一擲千金,以小博大的玩法,總能讓我感到血脈偾張。
可惜,瑪麗不讓我接觸賭博。
瑪麗白天并不在賭場,她到了下午才會開始自己一天的保潔工作。
所以我擁有充足的時間混迹在賭場裡。
那時候的我還小,勉強還能克制住自己。
靠着這個方法,我在十六歲的那一年,就已經是一位擁有十萬美金存款的小富豪了。
順帶一提,在我十三歲的那一年,那個混蛋就不讓我免費在賭場的自助餐廳裡面混飯吃了。
十三歲到十六歲的這三年裡,我的溫飽需要靠我自己解決。
有時候,瑪麗會偷偷的把自己的員工餐分給我。
她總是和我說,這是她吃剩下的。
可是我哪裡看不出來她的意思。
所以我總會告訴她,今天哪個賭客賞了我一枚或多枚籌碼,然後我拿着那些賞賜的籌碼,去自助餐廳飽餐了一頓。
我真是一位聰明的……賭徒。
說到這裡,我就不得不提我最喜歡的食物了。
三明治。
因為被吃剩的三明治裡,通常不會有煙頭。
飲料食物混雜着煙頭的味道,真是太糟糕了!
我依稀記得,十六歲的我,身高已經快要一米八了。
再加上平時沒事就去酒店的健身房。
那時候,我的身材看起來還是很有威懾力的。
而且我和賭場的保安們關系還不錯。
然後我在那個混蛋的賭場裡,學着那些混蛋開始給賭徒們放起了高利貸。
不得不說,這玩意兒來錢是真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