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第9頁)

聽完齊豔陽的整個叙述,齊登魁氣得幾乎發瘋,之前還是綁架,現在就成殺人了!齊登魁先扇了兒子兩個耳光,接着又踢了他好幾腳。

眼看沒完沒了,齊豔陽又叫嚣起來:“難道你沒殺過人,計劃處的那個處長……”

“閉嘴!”齊登魁惡狠狠地沖他咆哮:“再敢提那些事,我撕了你的嘴!”

齊豔陽立刻閉上了嘴,整個人都蔫了。

齊登魁走上去,一把揪住兒子的衣領,面容兇狠、一字一句地道:“那些家夥本來就該死,一個個都是無能的蛀蟲、下賤的貪官……法律制裁不了,我為什麼不能殺掉他們?”

看到兒子欲言又止的模樣,齊登魁又惡狠狠道:“我的手段确實激烈了些,但沒做過一件對不起自己良心的事!反倒是你,打着我的旗号賺了多少金錢、做了多少壞事……我都不想說你!因為你的存在,使得我的清白有了污點!我想做個好官,卻被你一步步逼上絕路!”

齊豔陽不想辯論這些,“法治”還是“人治”這種東西,就連蝙蝠俠都沒讨論明白,更何況他目前還有更重要的事情。

“搞情人和私生子也是我逼你的?!”齊豔陽急得大叫:“少扯到我身上來!我懷疑我這麼好色,就是遺傳了你的基因……”

齊登魁氣得幾乎發瘋,擡手就要再扇他的耳光。

“就算你看不上我,我也是你兒子!”齊豔陽着急地道:“你就必須管我!咱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就是一條繩上拴的螞蚱……”

盯着這個廢物兒子看了許久,齊登魁陰沉沉說:“首先,丢了你的兇器,丢到一個别人絕對找不到的地方;其次,到了公安局後,你就這麼和他們說……”

事實證明,能做到齊登魁這個官階的人确實腦子夠用,短短五分鐘時間便給齊豔陽指出一條可以脫身的康莊大道。

等齊豔陽做好準備來到公安局後,不僅全盤否認常明遠的指控,甚至倒打一耙,反過來控訴常明遠殺了顧雲朵。

“不知什麼原因,常明遠要和顧雲朵分手,可能是玩膩了吧?唉,我們這種大少爺,換女朋友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總之,二人約在羊山公園的亭子裡見面。”

“顧雲朵不想分,所以托我幫忙,希望我當說客。因為兩邊都是我的朋友嘛,不信你們看我手機,還有通話記錄,就在他們見面之前!”

“我本來不想去,但耐不住她的懇求,隻好拖拖拉拉地趕往羊山公園。但剛走到一半,就看到常明遠抱着鮮血淋漓地顧雲朵往下山沖……”

“我當然吓了一跳,連忙躲進旁邊的樹林裡……那個時候,顧雲朵還沒有死,躺在常明遠的懷裡,口中不斷說着‘求求你放過我’之類的話。”

“我很害怕,想去阻攔但又不敢,所以叫了兩個朋友過來……不是不報警,是沒想起來,真的沒想起來,當時大腦就秀逗了,就覺得應該叫朋友來幫忙!”

“但是他們也沒阻攔成功,有一個挺厲害的大家夥竄出來将我們趕走了……再後來,我就跑去找我爸了,我爸鼓勵我來公安局講清楚情況!”

“顧雲朵不是我殺的……要和她分手的又不是我,我幹嘛要殺她?别聽常明遠胡說八道,他是瘋狗急了亂咬人呢,明明是自己想脫罪……”

最後一句話尤其陰險,明裡暗裡在說殺掉顧雲朵的就是常明遠——想分手,分不掉,所以痛下殺手!

沒兇器、沒監控、沒目擊證人,就連現場的腳印和指紋都被齊登魁提前派人給抹除了。

可不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嗎?

雙方各執一詞,但總得來說是常明遠落在下風,因為确實沒人看到山頂上的情況,而顧雲朵身上也隻有他一個人的指紋!

最關鍵的證據,那把刀不見了。

經過雙方激烈的博弈後,齊豔陽最先被無罪釋放,常明遠仍舊處于調查狀态,現在的他還不能夠洗脫嫌疑。

據說齊豔陽出去後便大擺宴席,叫了一群朋友又吃又喝,還到酒吧玩了個通宵。

有人歡喜就有人愁。

常奇志幾乎要愁死了,之前都快抓到齊豔陽綁架的證據了,結果一轉眼自己兒子涉嫌殺人罪進去了!

他知道自己兒子是冤枉的,可又拿不出什麼證據還常明遠的清白,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再次把辦公室搬到了公安局,一邊工作一邊打聽案子的進展。

我偷偷找到他,說實在不行,找個頂缸的來,擔下所有罪責,常少就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