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6頁)

“永不後退!”

“甯軍面前,不可有站立之敵!”

“呼!呼!呼!”

一千多人跟着他沖了上去,對面就是浩蕩如海的三十萬吐蕃大軍。

瘋狂起來的吐蕃人在士氣上并不弱于甯軍,身穿着厚重皮甲的他們彎刀上同樣殺氣騰騰,與孟長安對面而來的吐蕃人一邊奔跑一邊嘶吼,如同已經瘋了的野獸。

“弩!”

在雙方幾輪箭雨的洗禮之後,終于就要對撞在一起,距離不到十丈。

甯軍這邊的弩箭橫掃出去,如果從天空中往下看的話,能看到一片黑色的暴雨橫着灑向吐蕃國大軍,吐蕃國那邊的箭陣還在發威,可是卻不敢再把羽箭落在甯軍最前排,距離太近了,會傷到自己人。

“箭陣?”

站在石子海城牆上的陸王都沒有什麼情緒上的波動,甚至還讓人切了一盤哈密瓜,他從鼻子裡哼了一聲:“吐蕃人的打法,落後大甯五十年。”

連弩是大甯戰兵的殺人利器,吐蕃人也有連弩,包括南疆的求立人也有,可不管是連弩的工藝還是威力都落後的太多,甯軍連弩激射十二箭,對方的連弩連六箭都射不出。

向前疾沖的吐蕃人一排一排的倒下去,爬不起來卻還活着的人被身後野獸一樣湧上來的自己人踩死,踩成肉泥,一個吐蕃人胸口上連續被弩箭擊中倒了下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腳底,同伴根本就來不及避開他,隻能是一腳一腳的踩上去。

吐蕃人的皮甲很厚實,他們盛産牛羊,皮甲的制作工藝比甯人要好,更厚實更堅韌。

所以,這個吐蕃人死的樣子慘到了極緻,一股一股的血從皮甲縫隙裡湧出來,然後是肉,這個世界上絕大部分人都沒有見過一個人活生生被踩成肉泥是什麼樣子,大可以去想象一下,你手裡拿着一張餃子皮,放進去餡,結果餡料放多了,包餃子的時候餡料從裡面擠出來的樣子。

大抵如此。

“标!”

又是一陣屠殺。

甯軍在三十米範圍内,放空了連弩,沖鋒在前的每個人還都能投射出去一支鐵标槍,雖然短,但沉重鋒利。

一個吐蕃人向前疾沖的時候看到面前有黑影過來,想躲閃已經來不及,标槍正中他的腦門,重力之下,标槍竟然戳穿了堅硬的額骨,槍尖又從腦殼後面刺出來,白色的和紅色的東西往外流出來,人腦門上多了一支标槍的樣子真的很難看。

站在石子海城上往遠處看,吐蕃人的隊伍更龐大更震撼,相對來說,六萬步卒的戰兵要單薄許多,可是在接觸到的一瞬間,就能看到血線以恐怖的速度往吐蕃人那邊推進。

孟長安一刀将面前的吐蕃人咽喉切開,再一刀将後面的人從臉上切過去,他向前的速度太快,以至于後面的戰兵隊伍有些跟不上,于是這個當年在書院被稱為隻有莽夫之勇的莽夫陷入圍困,他居然向後殺了幾步,将越過自己的吐蕃人殺盡之後帶着隊伍又殺回來。

瘋狂,兩邊的人都很瘋狂。

嗚!

号角聲從東南方向響起,甯人的輕騎兵好像一條黑龍從一側殺了出,他們并沒有直接去沖撞吐蕃人的大軍,那可是三十萬大軍,厚度之大,足以将輕騎兵困在裡邊,失去了速度的輕騎兵被步兵圍困就是靶子,沒有誰會傻到用輕騎兵沖擊敵方那麼龐大的步兵戰軍的輕騎兵像是刮刀,風一樣掠過,從吐蕃國側翼硬生生刮下來一層人,隊伍浩蕩如大江奔流一樣擦着吐蕃人的大軍側翼沖過去,最外面的一層吐蕃人随即被騎射的弓箭射死,沖過去之後的騎兵兜了一個圈子又回來,再刮一次。

孟長安就是一把尖刀的刀尖,狠狠的刺入吐蕃人的隊伍裡,而尖刀後邊越來越寬,吐蕃人陣列的傷口就被撕開的越來越大,他好像永遠都不會用盡了力氣的屠夫,而且正如他在戰前說的那樣......隻要往前看,你們就一定能看到我。

他就在最前方。

“去把那支輕騎給我剿了!”

闊哥明台一聲暴喝,麾下戰将括善随即帶着吐蕃騎兵沖了出去,他們的人數更多,至少有四萬餘,本打算繞到甯軍陣列背後,可此時也不得不去應對甯軍輕騎那惡心至極的騷擾戰法。

看到吐蕃國騎兵朝着這邊沖過來,騎兵将軍雷硬把刀往後一指:“引他們的騎兵離開!”

士兵們随即打馬,朝着遠處沖了出去,吐蕃人的騎兵緊随其後,煙塵漫天。

孟長安一刀将面前吐蕃人的頭顱砍掉,擡起頭看了看,從對面有個好像蠻熊一般的雄壯漢子朝着自己沖了過來,那家夥向前疾沖的時候把前邊的自己人都撞的接連翻倒,人形沖撞車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