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又給了秦家一千塊錢,這次把訂婚約的那一張紙撕了,他們收錢的證據,我那裡也有。”
秦舒:“……”
之前已經解除婚約,還知道明長遠已經結婚有孩子。
秦家什麼都知道,隻有原主一無所知。
秦家到底想幹什麼?就這樣把原主往火坑裡面推?
等等!
秦家既然能知道呂素歡懷第一胎,那是不是也能知道呂素歡懷第二胎?
那…秦家不僅僅是要把原主往火坑裡面推,而是想原主死!
早不讓原主随軍,偏偏在呂素歡快要生的時候讓原主随軍。
原主心裡本就憋着氣,來到部隊之後要是得知明長遠已經結婚還有孩子了,肯定是會鬧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呂素歡本來就要生,再受這刺激動了胎氣,加上胎位不正…縣醫院醫生又不在,呂素歡出事。
呂素歡一旦出事,那就是兩條人命,原主還會有好下場嗎?
原主到底哪裡得罪秦剛,陳秋蓮了?以至于這兩口子想讓原主死?
可原主記憶裡…
明長遠聲音傳來,“秦同志,我跟素歡在三年前已經領了結婚證,不可能再跟你領結婚證。”
“還有,婚約這件事的确是我先違反了,但我去找秦家時,我跟素歡是清清楚楚的,沒有走到表明心意那一步,我就怕這件事我處理不好,秦家不同意解除婚約,那婚約就得繼續。”
“我想的是如果秦家不同意解除婚約,那我跟素歡就這樣算了,就當什麼事也沒發生。”
“結果秦家同意了,同意我們給賠償,解除婚約。”
“雙方說定解除婚約,我給了賠償,回到部隊才跟素歡在一起。”
秦舒思緒被打斷,隻能暫時收起,等眼下的事情解決了再慢慢想。
明長遠突然又來了一句,“還有,三年前我去秦家,并沒有看到你,也并不知道秦家有什麼養女。”
第17章
處理結果
秦舒:“……”
所以…這是在懷疑她的身份了是嗎?
秦舒直視着明長遠,“我是七四年八月十九日搬到城裡跟秦暮瑤一家住的,沒去城裡之前,我一直跟秦爺爺,奶奶住在水魚村,爺爺奶奶先後去世,沒人管我,秦剛才把我接去了城裡。”
“後面我考上了高中,也是住學校裡,沒怎麼回去。”
“這一點你們可以查。”
秦舒相信,以在場人的能力查這一點是沒問題的。
明長遠仔細注意着秦舒說的時間,他也回想了一下自己去秦家的日子,發現秦舒說的時間的确是在後面。
秦舒聲音停頓了一下,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