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猴看出問題,連忙轉頭道:“誰有筆啊,拿來用一下?”
店内幾個店員聞言,立馬跑向收銀台,打算幫李恒拿筆。
然而,還沒等她們跑回來呢,外面人群中,就有一個人擠了進來,将一支筆遞到了李恒面前。
“用我這支吧!”
李恒聽着聲音熟悉,擡頭看了一眼,隻見前女友曉紅正站在他面前,笑靥如花地看着他。
這一刻,李恒隻感覺腦子一熱,一時間都不知道該做什麼了。
而曉紅卻非常自然地把手中的筆塞到李恒手中,輕笑道:“傻瓜,先把名字簽了,不要辜負文哥一番心意。”
然後,她又看向陳學文,甜甜一笑:“謝謝文哥!”
那模樣,俨然是把自己當成了女主人似的。
陳學文表情平靜,沒有說話,隻是看着李恒。
看到曉紅給李恒遞了筆,原本拿着筆跑過來的幾個女店員,頓時都僵在原地,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她們其實都想去獻殷勤的,但她們不是傻子,一眼就看出,曉紅和李恒好像認識,而且,關系好像不簡單。
這種情況下,再去給李恒遞筆,那不是自讨沒趣嘛!
就在氣氛有些詭異的時候,李恒深吸了一口氣。
他把手中的筆遞給了曉紅,平靜道:“謝謝了。”
“不過,我不習慣用你的東西,也不想欠你人情!”
然後,他看向幾個店員:“能不能借我一支筆用一下?”
幾個店員回過神,連忙把手中的筆遞給李恒。
李恒接過最近的那支筆,在文件上刷刷刷地簽下自己的名字,然後按照李二勇的指點,在上面按了手印。
如此一來,手續辦完,這個商場,徹底歸屬李恒。
李恒簽完字,又把筆還給了那個唇紅齒白,看起來文文靜靜的女店員,點頭道:“多謝了!”
女店員連忙道:“不……不客氣。”
“應該的,應該的。”
她說的應該的,是兩層意思。
第一,李恒在她們這店裡消費一百萬,這是應該的。
第二,李恒以後是整個商場的老闆,給老闆拿支筆用,也是應該的。
李恒笑着點了點頭,然後,看向陳學文:“文哥,咱們走吧!”
陳學文在旁邊目睹這一切,見李恒自始至終都沒再看曉紅一眼,臉上頓時露出一絲滿意的笑容。
其實,今天這一場,是他刻意安排的。
他早已打聽清楚自己離開之後,李恒發生的事情,也知道李恒被前女友抛棄背叛的事情,更知道那個前女友曉紅就在這商場上班的事情。
而陳學文拿出一百萬給李恒買衣服,一來算是報答,二來也是故意要把曉紅吸引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