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碰到吧,說實話,他心裡還有點不是滋味。
畢竟離婚協議放在那裡,無論封頃竹抱着什麼樣的心思追到澳洲,他們之間的事情都必須要有一個了斷。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他就算跑到天涯海角,也逃不掉婚姻的魔咒。
洛之聞頭疼地下了車,因為沒站穩,還被Dipper扶了一把。
“多謝。”
“不在這兒逛逛嗎?”Dipper指了指不遠處的歌劇院,“都到這兒了。”
洛之聞搖頭:“還有些事情要處理。”
“你要去找剛剛給你發定位的那個人?”
他猛地皺起眉。
“無意冒犯,我隻是剛好看見。”Dipper似乎沒有煩到人的自覺,往海邊的欄杆一靠,自顧自地說,“當斷則斷,有些感情你越拖,越放不下。”
洛之聞拿出手機看了眼時間,态度冷淡了不少:“這些事情我自己會處理好。我們就在這裡告别吧。”
“你要走了?”Dipper摘下墨鏡,認真地問。
平心而論,作為人氣idol,Dipper還是有資本的,如果洛之聞不是趕時間,或許能真心實意地誇獎一句帥氣。
可能就是天生不對盤吧。
洛之聞心想,Dipper表現得再友善,他也很難和對方深交。
然而Dipper明顯不這麼想,還搶走了洛之聞的手機。
“我的微信,”Dipper笑得格外張揚,“有事聯系。”
他被氣笑了:“有你這樣留聯系方式的嗎?”
“這不就有了?”
“你不是明星嗎?”洛之聞更頭疼了,“就這樣把聯系方式留給我,沒關系嗎?”
Dipper雙手插在褲子口袋裡,向前走了一步,意味深長地眨眼:“說不定,我們在别的事情上,還能再有聯系呢。你說對嗎?”
洛之聞的眉頭輕輕一跳,想起了自己詞作者的身份,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
某種層面而言,Dipper的話也有道理,但是洛之聞并不想暴露“灼”的身份。
就在洛之聞被Dipper搶走手機的同時,封頃竹站在港口的遮陽棚下,捏着手機氣黑了臉。
他加了無數次洛之聞的好友,都被拒絕,那個年輕的男人居然能拿着洛之聞的手機掃二維碼。
這樣的對比,對于一個正牌老公而言,打擊不是一般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