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第1頁)

但,我有個不一樣的計劃。

就是把鏟地皮那幫人,連帶着旅館這幫野路子盜墓團,全都送進去!

然後,我在吞了他們所有的東西!

元四筆不知道,我想要銀币不假,但我更想要的,是這裡的地下室!

如果地下室四個貨架被我搞到手裡,那我項雲峰便提前完成了人生目标,20歲成了億萬富翁。

第111章

黑吞黑

高端的食材,往往隻需要最簡單的烹饪方式。

早餐店内,二手音響放着歡快歌曲,一勺秘制紅油澆在剛出鍋的抄手上,老闆又撒了一把小蔥,頓時香氣撲鼻。

我吹了兩口,放進嘴裡一個抄手。

“咳!”

“咳咳!”

媽的太辣了!這什麼辣椒!嗆到我了,

元四筆遞給我衛生巾,他皺眉道:“兄弟,這能行?咱們這樣幹不厚道吧?這要是.....萬一被同行逮到了.....”

我懶得解釋,丢下勺子說:“一句話,幹不幹?”

他先是眉頭緊鎖,随後逐漸舒展,嘴角露出一絲陰笑,猛的一拍飯桌:“幹!”

我心裡大概估過。

那天晚上,最少三四十個人沖上去哄搶了。

正常人一隻手能抓二十枚,在加上當時還有好幾個人用衣服包,所以最少流出去了一千枚左右銀币。

文物局第一天和第二天收繳了一部分,我推測,最少還有400枚在村民們手中,這個數,隻多不少。

總量400枚,我收了89枚,就像元四筆說的,陸續有其他莊家入場,一直擡高收購價格,終究是個招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辦法。

那怎麼能盡可能的多拿到?

簡單,暗中把我們所有的競争對手都舉報了。

早年那時候,花錢收購“文物”的隻要肯交出,在有個好的認罪态度,一般不判刑,大都是罰款口頭教育,在刑事拘留個七到十五天就放了。

有人肯定說,你這麼幹太黑了!不講江湖道義!

我要是手白也不會幹這個,回家種地算了。

同行是冤家,坑的就是冤家,又不認識他們,我從來沒說過我是個好人,我一直就是壞人,隻要能搞到錢,灑灑水啦。

為了避免懷疑,這事需要一個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出面,然後我和元四筆在暗中提供舉報名單。

有一個人非常合适。

李明閨女,小真。

吃完早餐,我們當即決定兵分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