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神漸冷,猛的轉身!一腳踹到了他裆部中間!這人疼的彎腰跪下,我迅速抄起地上的一塊石頭,一石頭砸在了他腦袋上!
這人當場開瓢!血流了一地。
“呸!”
“忽卡你媽忽卡。”
周圍人都看着我沒敢上前,夏爾巴人規矩,如果成年男性決鬥,就算一方被打死了都沒事兒,反而勝者會得到部落勇士的稱号和尊敬。
知道明米嬸子在哪兒,我跑着去找她說一番比劃解釋,我讓她帶我去了抹瑪珍家。
抹瑪珍家很簡單,就一個不大的木屋,連張床都沒有,牆上挂了很多簡單工具,藥材,水瓢和竹子編的簸箕什麼的。
我越說情緒越激動!
她媽或許是明白了我的意思,臉色變的異常憤怒!直接把我推了出來!随後砰的一聲關上了門!
彪哥不敢幫我,她媽也将我拒之門外,部落裡的一切大小事務都是首領說了算!其他人不敢反抗!
我能想象到,瑪瑪珍現在被關在黑屋子裡,她肯定很無助,肯定很害怕!
就像彪哥說的,我就一把槍,可部落裡幾百個人!如果來硬的!我瞬間就會被人群淹沒打死。
說理?那更不行!基本的語言都不通!
馬上天黑了,現在,我該怎麼辦.....
如果把頭在這裡,如果把頭是我,他又會怎麼做?
我蹲在地上,一連抽了三根煙,起身,眼看着太陽逐漸落山。
天要黑了。
第127章
夜戰!
把頭告誡過我,行走江湖,少碰女人,不要為了女人意氣用事,很容易栽跟頭。
異性之間,利益為重,如果對方能帶給我什麼好處,那我會主動和對方接觸,以此來換取最大利益,男的女的,本就是互相利用。
但,抹瑪珍是例外。
我就是要救她,沒原因。
如果說非要一個理由,那就是我想英雄救美。
我們地處文明社會,很多都不知道,其實不光是夏爾巴,在舉個例子,比如雲南金平縣境内的“莽人”部落,他們就認為,婦女懷了小孩兒和丈夫沒有關系,丈夫隻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載體,婦女之所以會懷孩子,是和他們部落裡供奉的一種特殊的“神”有關。
那裡的女人,在臨産之際,不能躺着在床上生,被要求隻能站着把孩子生下來。
丈夫就在場看着,女的站着生下孩子後,然後丈夫用浸泡了羊血的竹片将臍帶割斷。
竹片不鋒利,有的割十幾下,臍帶都不會斷。
這樣做,會導緻新生兒早亡,女方大出血或感染留下嚴重病根。是不是覺的匪夷所思?這就是事實,不信自己去他們部落看,前提是能混進去。
晚9點,部落裡燃起了巨大篝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