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美女老闆娘,是不會拒絕的。
實際上,在原著裡,葉楓這招幾乎是空手套白狼了。
夢歡老闆娘在看上葉楓以後。
在脫下高跟鞋,用那玉足磨蹭葉楓時。
後面,就同意了,把這酒吧,讓葉楓來經營一個月。
當時的葉楓承諾。
一個月後,會給老闆娘夢歡三十萬元。
這也是讓夢歡對葉楓刮目相看的原因。
書中的夢歡聽到這話,很是驚奇。
“一個月,将淨利潤提升到三十萬!?這小家夥,要怎麼做?”
出于好奇,夢歡答應了。
因此,葉楓并不認為,這裡的夢歡會拒絕。
兩倍的利潤啊。
還不用自己幹活。
這應該沒理由拒絕才對。
于是乎,葉楓再度開口,露出那标志性的男主的燦爛笑容說道:“等一下,美女老闆娘,我相信,你聽我說完後,會有興趣請我喝一杯的。”
葉楓還賣了個關子。
他相當自信。
“聽你妹!你滾不滾,不滾我喊人了啊。”
夢歡可沒耐心,和這離譜的家夥瞎扯淡。
真想不到,一個看上去文質彬彬的小弟弟。
居然會窮到這種地步。
連35塊都沒有,還敢來喝酒?
甚至還想讓我請他?這也太能異想天開了。
葉楓聽到這話,也是立刻慌了。
不再賣關子,直接說道:“咳咳,老闆娘,是這樣的,我有個想法,如果你把你的酒吧,租給我經營一個月,一個月後,我保證給你帶來兩倍的利潤,怎麼樣?”
葉楓說完,臉上笑容愈發自信。
他覺得自己這種條件,肯定夠吸引人了吧?
“嘿嘿,我就不信這美女老闆娘不心動。”
男主很自信。
可夢歡聽完後,卻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