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陳洛都會一腳油門直接離開。
并留下一句冷漠的話:“你愛簽不簽,不簽就算了。”
是的,夏清月終于體會到了,自己在陳洛那邊,那種可有可無的感覺了。
這讓夏清月,不敢再有絲毫造次和作死。
她看着陳洛平靜的目光。
最終乖乖的簽了合同。
陳洛當然也沒想着坑夏清月什麼的。
不至于,陳洛知道。
在原著中,夏清月雖然對他的态度不是很好,也做了一些對他不利的事情。
可那罪不至死。
真說起來,夏清月也就是白蓮花、綠茶婊。
而且,她能同意陳洛的工作要求,陳洛還得謝謝她呢。
更何況,陳洛還想到,要是他以後開始發展短視頻、網紅經濟。
那去把夏清月挖來當女主播。
那她能帶來的價值,就更大了。
所以,對夏清月,陳洛是不會直接丢棄的。
她還有剩餘價值能榨幹呢。
這可得好好開發啊。
直接丢了多可惜?
另外,陳洛也清楚,自己要是把夏清月給招來打工。
那葉楓,恐怕會氣死。
這對陳洛來說,完全不算壞事。
他很樂意這樣做。
至于待遇方面...
月薪八千加提成,說好不好,可說差...那百分百不差了。
陳洛和夏清月簽的時間是三年。
也就是說,這三年,夏清月都得為陳洛打工,在那夢歡酒吧上班。
雖然夏清月失去了一些自由,但三年下來,她能賺個三四十萬至少。
這對大學生來講,已經非常牛了。
所以,夏清月如果答應,陳洛還樂意與她繼續交流。
如果不願意...那陳洛,會真的像夏清月所想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