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著中,他喜歡的,是金融系一個女孩。
隻是,他也舔了對方好久。
比原著中的陳洛好點的是,王澤凱舔的那個女孩。
至少有時候,還願意陪他出來玩玩,和他牽下手什麼的。
但每次王澤凱想再進一步時,那女孩總會說:“下次吧。”
“我這次不想。”
“我現在沒興趣...”
什麼的。
王澤凱也不堅持,他相信,他的真誠,總有一天能打動這個可愛的女孩。
不過,唯有陳洛知道,王澤凱喜歡的那個女的,也不是什麼好鳥。
在原著後期,那女人不但騙走了王澤凱許多錢,還給他戴了綠帽。
也許是那作者,為了讓反派更慘一點,才這麼寫的吧。
至于陳洛以前,在學校裡很少見到王澤凱。
是因為這小子,賊喜歡喝酒。
與江鵬那種不同,王澤凱去酒吧,就是為了喝酒,蹦迪。
玩女人什麼的,王澤凱也沒興趣。
另外,這王澤凱和書中反派陳洛的關系,相當不錯。
兩人可以說是鐵哥們。
所以,陳洛自然也是笑着應道:“我在忙着追女孩子呢。”
“我都聽說了,洛哥,你現在都不追那個夏清月了啊?挺好,要我說,你早該放手了,你都為那女人花了這麼多錢,她卻連手都不願意給你牽一下,真是過分。”
陳洛笑了笑。
這王澤凱什麼都好,唯獨...陳洛知道他是舔狗。
周圍人也知道他是舔狗。
可他自己,不這麼認為。
原因也很簡單,他有時候,能舔到那女孩出來啊!
這能叫舔狗嗎?
在王澤凱心中,他覺得,他的白月光,有時候會給他回應。
那他就完全有希望。
甚至可以說...隻要再繼續堅持下去,以後絕對能抱得美人歸,兩人可以終成眷屬。
陳洛自然也不會眼睜睜看着自己這好兄弟跳入火坑。
隻是現在,還不是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