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第1頁)

然而,等她看完後,神色就變了又變。

因為,這合同上寫了。

簽下之後,她的工資,就是底薪三千+提成。

并且,合同規定,成為陳洛公司的員工後。

就隻能研發,公司所開發的遊戲。

不能再獨自、或者與他人一起,開發公司以外的遊戲。

當然了,合同也寫了。

一旦公司研發的遊戲賺錢了,那麼遊戲開發者,也能有一定程度的分紅。

陳若雪知道。

要是《水果忍者》、《憤怒的小鳥》這些遊戲真的火了。

她的底薪,雖然隻有三千。

但到時候,遊戲分成的收入,對她來講,也算是相當可觀的了。

可這合同一旦簽了,那陳若雪...就沒法再和葉楓一同開發遊戲。

否則就要賠償陳洛,天價的違約金。

那陳若雪,怎麼會願意?

她覺得,這根本就是一份霸王合同。

哪有公司,會限制員工下班之後的自由?

陳若雪也了解過,像其他遊戲公司。

隻規定,員工隻要完成公司布置的任務。

至于其他的,員工想再獨立或者與他人一起開發怎樣的遊戲。

那公司都管不着啊。

但陳洛,卻明确的寫出了,這個規定。

陳若雪想不通。

她在原地,思索片刻。

最終還是選擇把合同遞還回去。

可陳若雪沒想到,她遞合同的手,剛伸出去。

陳洛,忽然又不知道從哪裡,摸出來其他一堆文件。

那些文件上,赫然寫着,一些遊戲名字。

《神廟逃亡》、《忍者必須死》、《植物大戰僵屍》、《造夢西遊》...

陳若雪:“這些是?”

陳若雪光看名字,就好奇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