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租三天,也沒多少錢。
這就是葉楓的創業計劃。
在原著中,葉楓也同樣有如此舉措。
比如,租下夢歡的小酒吧賺錢。
租下一個露天場地,舉辦音樂會,也很常見。
對葉楓個人來講,他也不會想,每次賺錢,都隻能靠系統的任務獎勵。
以及那些女人們的給予。
葉楓認為,他也是有才華的男人。
能靠自己賺錢。
将來,絕對可以把那些大少爺都給比下去的。
“是的,所以,昕蘭妹妹,你要來幫我嗎?”
葉楓發出邀請。
并訴說了,他弄到一個免費露天場地的事宜。
宋昕蘭聽後,立刻覺得。
“這也太棒了吧!?”
宋昕蘭:“天呐,葉楓同學,你...你真厲害!我太佩服你了,幫忙,我當然會幫忙啊!而且,出場費什麼的,就免了,我一定會幫你,辦好這場音樂會的。”
宋昕蘭也不缺錢,她隻是熱愛音樂。
現在能有一個唱歌的地方,能唱給别人聽,她也很開心。
同時,她心中,也愈發佩服葉楓。
“哼,和葉楓同學相比,那陳洛,雖然靠自己創作了三首歌,但他出身就比葉楓好,所以,他也沒什麼了不起的。”
“相反,葉楓自己白手起家,他才是很不容易!我相信,葉楓以後的成就,絕對會比那陳洛更高的!”
宋昕蘭已經把葉楓和其他女人混在一起,她當為此當了一回小醜的事情。
給抛之腦後了。
宋昕蘭表示,這有啥?
葉楓同學那麼艱難了,那其他女人多幫他一下,不是很正常嗎?
宋昕蘭還希望,岑沐瑤、李紅霞這些大小姐們。
都多支持葉楓呢。
反正,宋昕蘭隻要能和葉楓在一起,那就足夠了。
而這消息,也很快就傳了出去。
葉楓的音樂會,定在兩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