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意識到,陳洛,并非在開玩笑。
因為,在說這話時,陳洛的臉色,也很嚴肅。
關鍵是,從陳洛身上,李紅霞已經看不出半點。
纨绔大少的影子了。
加上先前的接觸。
李紅霞被陳洛拿捏得死死的。
她明白,如果陳洛真是什麼廢柴大少,那她李紅霞,怎麼可能會有後悔的情緒?
不存在的。
那些大少爺,在李紅霞眼裡,一個個都跟渣滓一樣。
他們隻會貪圖享樂,哪裡像陳洛這樣,一門心思都在事業上。
李紅霞拿着那合同,手都有些輕微顫抖。
她忍不住開口:“那陳洛,你說的幫我,究竟是怎麼幫,會傷害我的兄弟姐妹嗎?是用很陰險的手段嗎?如果是的話,那恕我拒絕,我不會害别人的,當然,如果是靠正大光明的競争...我确實有想成為家族繼承人的想法。”
原著中,李紅霞最後,也是李家的掌權人。
這沒毛病。
陳洛:“你放心,不會有什麼陰暗的手段,我會扶持你,讓你順順利利、正大光明的,繼承李家的那些企業,而這,也得你有足夠的能力才行,所以,我還會培養你,另外...我合同上也表明了,如果沒幫你成為李家掌權人,那李家的利潤,我是不會要一分錢的。”
陳洛這話,讓李紅霞,更猶豫了。
她不由陷入沉思。
合同上标明的,每年百分之十的利潤給陳洛。
李紅霞也是清楚。
不過,若她真能繼承家業...
而且,李紅霞也看到,陳洛還在合同上承諾。
說他扶持自己後,還會讓李家的産業,做得比現在更大。
這交易,對李紅霞來講,可以說是好處無限。
如果不答應,李紅霞以後,就隻是個普通的火鍋店總店長。
一切都還要看陳洛的臉色。
可答應了...她很可能,會走得更遠。
但問題在于,陳洛,真有那本事嗎?
雖然陳洛說,事情不成,就不要錢。
這樣看來,李紅霞簽了也不虧。
但,李紅霞也不是三歲小孩。
一旦這事情做了,萬一失敗,真的是什麼也沒損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