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本身并不妨礙原初自我的理想,因為工蟻思維太簡單了,隻有一條準則:聽指令。
但當炎奴意識到蟻群不允許他做任何事,隻需要無限地生産食物時,這激起了他的反抗。
這怎麼可以?他還沒有天下太平!
原初的執念頃刻間回歸,不過螞蟻的大腦太小,根本承受不住太多記憶。
所以好一會兒,才強行适應蟲腦,想起一切。
此刻這隻工蟻大腦,雖然看似還是很簡單,可冥冥之中已經不一樣了,無論怎樣的思維,怎樣龐大的記憶,都能強行容納和運轉。
“我其他的人格呢?”
炎奴一邊爬出巢穴,一邊思考。
各種能力沒有了,他很淡定,這種事不是第一次了,不談以前的平凡小刀,光是之前死去冥界,就曾失去肉身的種種力量。
反正他的力量都是特性,很難真正的抹掉消失,總有辦法找回來的。
再不濟,重新适應呗。
不過諸多副人格消失,令他很驚奇,難道不是一塊轉世?
炎奴琢磨着,爬到了鮮血主人的身上。
他看不見,聽不見,隻能通過觸須,感應外界。
從氣味與空氣波動,乃至濕度、溫度種種資訊裡,感受到世界的無限細節……
這真是前所未有的體驗。
尤其是各種各樣的特殊信号,那是身為人時,從來不知道的東西。
而這種東西,任何生物都有,無論是植物還是動物,都有其獨特的信号。
此乃一種全新的知識領域。
“不過這是女人還是男人?”炎奴螞蟻之軀血脈中的經驗知識,太少了。
盡管螞蟻的能力極為強大,可以感知極為細節的内容,但不會賦予其意義。
人的信号中,大量的内容被标記為不可名狀,隻是單純的‘特點’。
若幹特點合起來,代表這個人,然後若幹特點合起來,又代表那個人。
各種排列組合下,蟻群可以分辨每一個不同的個體,其處理能力極為強大,某種意義上來說記憶能力堪稱恐怖。
但具體這些特點是什麼,螞蟻從不關心。
賦予意義是人類的本領,炎奴在想,如果每一個信号片段都被賦予意義,形成龐大的語言體系,那蟻群的思維能力,豈不是超越人類?
“呼!”正想着,火焰突然襲來。
把炎奴瞬間炙烤得蜷曲!
“哎呦?”
“用火燒我?”
炎奴一下子就意識到這是火,但根本不慌,緊緊抓着人類的皮膚,很快就将其适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