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對方律師呈現出一份婚前協議的時候,原告席的董亞蘭忽然就傻眼了。
那是她和文永強結婚之前,簽訂的婚前協議。
當時她一心以為文永強是救贖她的男人,戀愛腦上頭,董亞蘭就簽訂了,文永強有權對她的個人财産進行分配、轉移,以及參與公司決定。
“法官大人,這是文永強先生的前妻,自願給予她的私人财産給文先生的,文先生拿的也是合理的分紅和财産,不存在,欺詐的行為。”
“砰”的一聲董亞蘭站起來,指着文永強控訴了起來。
“那是他騙我喝醉酒,我無意識簽的,不算數的!”
“那是否有目擊證人,證明你當時是喝醉酒的狀态呢?”
董亞蘭再次傻眼了,當年婚前公證找的律師,都是文永強的人!
這就是一場,徹徹底底的殺豬盤,隻可惜等董亞蘭窮困潦倒的時候,才幡然醒悟。
她見說不着理,隻能指着替文永強辯護的律師。
“你好歹也是個人,你為了這樣抛棄妻女的渣男辯護,你的良心不會痛嗎!他把我所有錢都轉移了,我和年幼不到三歲的女兒,四處奔走,颠沛流離,孩子天天找爸爸,文永強,你自己不是說過對不起文雅,你說啊!”
文永強歎氣一聲,“我應該,好好陪陪孩子的,法官大人,若是願意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我願意,好好撫養我的孩子長大,給我女兒最好的父愛。”
董亞蘭再次急了,“文雅是我的孩子,你有什麼臉和我搶孩子!文永強你不是人。”
董亞蘭的情緒很是激動,法官斥責肅靜之後,董亞蘭才坐了下來。
旁聽席的甯簡安意味深長到,“看到了嗎,”
“沒有哪個男人,不自私,不無情,”
“利益當頭,為了争取緩刑,壓根就不會管那是不是孩子的媽,他隻在乎那是他的骨肉,他就想要搶。”
姜彤知道甯簡安這話是說給她聽的!
她沒搭理身旁的甯簡安,準确的說,沒有心情和時間去搭理!
她的事情,和董亞蘭的事情,不一樣!
很快,姜彤找的律師,按照姜彤羅列的事實,陳述了文永強婚内出軌、嫖娼的事實,以及拿着夫妻共同财産去給小三花。
這部分的錢,理應追回,而婚前協議是建立在婚後雙方,彼此忠誠的基礎上!
既然有一方違背了婚姻法,那麼,婚前協議也就不能作數!
“這是文永強出軌和轉移财産給小三的證據,這是他給小三買的房産。”
證據羅列出來,還有文永強肇事逃逸,目擊證人:姜彤和陶思遠都出席作證,親眼看見文永強肇事逃逸,然後是姜彤和陶思遠,把被撞的老人送到醫院去的。
“在肇事逃逸之後,期間文永強先生,從來沒有去看過一次被他撞的植物人的老太太,這說明他一點悔過的意識都沒有。”
聞言。
文永強的辯護律師恨鐵不成鋼看向文永強,“我的當事人,在出事後已經被拘留了,他沒有時間去看望老太太。”
“法官大人,這是文永強被抓時候的錄像。”
律師又呈上一個證據。
畫面中酒駕的文永強,被在高速公路的路口抓住之後,上警車說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