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第3頁)

    當然如果他秃了的話會更好……

    而到了方大狀這個地步,那是案子在找他。

    所以周毅都知道,平日裡方大狀動不動就說錢,那也是在開玩笑。

    他要是真的想賺錢,就不會回漢東省了,人家待在魔都賺錢不比這塊。

    方大狀随便打着招呼來到了立案窗口,随即将帶來的證據資料什麼的一樣一樣取出來。

    “方老師,這次是……刑事自訴?”

    負責登記的姑娘都快傻眼了,不是說其他的,刑事自訴案件,一向都非常少見!

    具體原因其實都清楚,還是那句話,固定證據,而且是要形成完整證據鍊的證據,很難。

    畢竟刑事自訴在起訴階段,這些證據都是需要你自己收集的。

    公安和檢察機關是不會在這裡插手。

    而刑事自訴雖然說因為案件特殊不需要公安機關進行偵查,但畢竟是刑事案件,對于證據的審查極其嚴格。

    好在方大狀不是一般人,他真的是那種很特殊的人。

    專業知識什麼的不用說,關鍵是他喜歡這種小案子。

    而因為興趣使然,方大狀會付出百分之兩百的精力來進行證據的收集與整理。

    雖然這事其實應該由周毅來做。

    所有的東西都遞進去了,裡面開始進行審查。

    審查嚴格歸嚴格,但是對于程序上來說其實都差不多。

    案件簡單證據材料充分,那可以直接決定立案。

    如果需要有補充修改的,必須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什麼。

    不符合刑事自訴案件立案條件的,退還材料,不予受理。

    不過對于方大狀來說,他是不用擔心立不了案的。

    醞釀的這幾天可不是簡單的醞釀,他一直在做證據材料收集整理這件事。

    具體來說其實并沒有特别複雜,方大狀有點可惜的是,周毅不肯說自己抑郁。

    不過正因為對方不肯說,那才是自己的知己呢。

    裡面審查了好半天,登記員姑娘這才道:“這種案子不常見,好了方老師。”

    方大狀收拾好東西,優哉遊哉地離開法院,他感覺渾身上下充滿了鬥志!

    至于是否會對對方進行抓捕,那得看法院的決定!

    如果法院認為需要抓捕,那自然會去抓,如果認為不需要,那就是不需要,這個不是他一個律師能決定的。

    已經立案了,方大狀自然把起訴狀以及立案通知書這些東西拍照發給了周毅。

    而這邊,收到東西的周毅很快便開始忙碌,隻不過,這次甚至都不需要剪什麼視頻出來。

    因為所有的東西都在網上,對方根本沒有考慮自己是否已經構成了诽謗罪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