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9頁)

    現在說起這些證據來,那真的是如同藝術一般!

    從诽謗罪的構成要件,再到司法解釋對其的詳細規定,再結合每一個證據,那說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甚至于周毅這樣不懂法的人都已經聽明白,哦這個證據的證明性可以對應這個構成要件,而那個證據,那是在說明對方诽謗造成的嚴重性。

    把這些都串起來,你都感覺這要是不判對方進去都有點說不過去了……

    這就是頂級大牛的本事,我們雖然律師沒有那麼大的能量,但是在其辯護範圍之内,卻可以通過自己的辯護,來“說服”法官!

    是的,最終的裁量權在于法官,而辯護人要做的就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來“說服”法官。

    面對着這樣的對手,周欣然盡管已經很努力了,但是,有的時候差距就是差距,并不是說你努力了,那就能如何。

    雙方之間直接呈現出了一面倒的狀況……

    玲姐在那裡已經看麻了,好像她的這位律師确實不太行的樣子……

    她确實有想過換一個律師,但是在見了周欣然之後知道了,合同這東西隻要你簽了,那就不是說不要就不要的。

    如果今天簽了合同,明天一下子就改主意說不想履行而沒有一點後果的話,那簽合同的意義在哪呢。

    至少,她如果不想讓周欣然辯護,得出一筆違約金……

    最後陳述階段,玲姐反應了過來,又開始痛哭流涕,隻不過和她拍視頻那會的痛哭相比,現在的痛哭,顯得極其真實。

    “對不起,我真的錯了,我當是隻是想着蹭一蹭熱度,我真的沒有想過要網暴他的,沒有,我隻是想賺點錢……”

    聽起來好像極其凄慘,那放到網上又是一篇成功的小作文。

    隻可惜,很多人大概不知道,有些殺人犯的最後陳述那種後悔,那種痛哭,那種感人肺腑,比她可要強的多。

    但是正如那句話說的,如果你在這裡哭幾句,如果你後悔就有用,那還要法律,還要法院來幹嘛呢。

    犯錯了就必須受到懲罰,這是法律最核心,最為樸素的原則!

    周欣然一直努力到了最後……

    成功的讓玲姐喜提八個月。

    畢竟真的說起來沒有給周毅造成特别大的影響。

    眼看着玲姐終于有地方後悔了,周毅表示很滿意,因為系統兒子也表示很滿意。

    事件完成度:100%

    周毅開始搓手,這次的事件他認為自己完成的非常完美,就這你不得給我反手一百萬現金獎勵?

  上次拿到了十萬的獎勵,這次周毅已經開始幻想一百萬了!

    人終歸是人,要有夢想,而房子和車系統已經提示過,不允許售賣。

    當然,要賣也可以,系統是不會攔着的,但是賣了之後出現什麼問題,系統表示不會負責。

    所以周毅也隻能想着多來點錢,那樣他也可以成為土豪!

    隻可惜,系統大概覺得一個人的錢還是少點好,這一次的獎勵依舊是十萬塊。

    不過有一點,周毅看到了在那個簡陋至極的界面下部,進度已經成為了45!

    也就是說,隻要再完成一個事件,就可以滿足标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