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2頁)

    “接下來,我們再次邀請了方大狀,讓他來和我們聊聊,怎麼樣合法的維護我們的權利,注意哦,一切的前提是合法!”

  “正所謂月落烏啼霜滿天,江楓漁火對愁眠。姑蘇城外寒山寺,要進寺門得花錢。”

    “大家看吧,我明明在小區裡有車位,結果就因為提供了那視頻,從昨天到現在,兩次進小區,兩次被攔下。”

    “我覺得現在的很多物業公司,對,我說的是物業公司而不是物業底層的那些工作人員,就物業公司,它好像都不知道自己是來服務業主的!”

    這是周毅認為很重要的一點,物業是服務業主的,二者不應該是對立的關系。

    但可惜,原本應該作為業主聲音的業委會并不存在,所以導緻物業可以不在意業主的聲音。

    大概剪輯完了,就缺起訴狀,這個需要等方大狀那邊的工作。

    事實證明,在起訴這方面,方大狀的速度永遠都很快。

    依舊是熟悉的光明區法院立案大廳,方大狀進去的時候幾個熟悉的立案大廳工作人員都有點咂舌。

    “這最近方老師來幾次了?”

    “不知道,五次還是六次,反正我見他不少回了,昨天還聽李法官說,方老師現在都要承包咱們的民事二庭了……”

    “方老師,這次是什麼案子?”

    方大狀帶着周欣然坐下,然後開始掏材料。

    “這次啊,這次的訴求有點特殊。”

    之前審核過擾民案的接待人員看看方大狀,心裡暗自笑道,您方老師現在的案子基本上都有點特殊……

    除了那個刑事自訴案之外,其他的都屬于很少很少的案子,當然,刑事自訴案相比起來也非常少……

    就感覺這位方老師專門打這些很偏門很小,收益也不大,甚至于都沒什麼收益的案子。

    最簡單的,擾民案,赢了也就一千塊,他這樣的大律師,出一次庭得多少……

    所以審核人員覺得自己已經習慣了,能有什麼還比那擾民案特殊的。

    結果拿過材料和起訴狀看了看,嘴裡冒出來幾個字:“讓物業對起訴人公示這些……這些材料?”

    仔細看了看,就算是閱卷無數的審核人員都有點眼花,那上面密密麻麻的,從小區的建築區域總平面圖,到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上崗書,小區各方面收費,收費依據,公共區域收益明細,公共區域設備設施的養護記錄……

    甚至離譜到了還有地下管網配套設施工程竣工圖……

    總之,能想到的不能想到的東西,全部都寫在了上面。

    審查人員可以發誓,這絕對是他從業以來見到最特殊的起訴狀了……

    “方老師,您這個……這個需要我們進行詳細的審查,不确定多久能通知您。”

    “沒關系,你們慢慢審查,我就在旁邊等着就行!”

    現在的立案屬于立案登記制了,而且方大狀一向很自信。

    這種用知情權來打的官司是他很早以來的夢想,然而可惜的是,很多人并不将其認為是一個權利。

    甚至覺得,這些東西和我沒什麼關系。

    因此,方大狀現在很興奮……

    因為那些需要物業出示的東西太多了,甚至于審查人員自己都有點不知道一些東西是不是屬于業主知情權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