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8頁)

    尤其是仇小帥,他最開始以為這東西也就是一兩千塊,給就給了。

    結果現在好幾萬,那絕對不行!

    一個破相機而已那麼貴?這是純粹當他是冤大頭呢!

    老許也有點疑惑,看着周毅道:“小夥子,你沒說錯吧,這東西這麼貴?而且這個鏡頭怎麼比相機還要貴了兩倍!”

    雖然說弄壞别人的東西确實要賠,但你也不能漫天要價,這是肯定不行的。

    周毅身邊,方大狀看看周欣然,他感覺自己又想笑了。

    周欣然面無表情,以後接案子,這種當事人有多遠滾多遠!

    她周欣然絕對絕對不會再和這種不講理的當事人打交道。

    “同志,我也可以很明确的說,我這東西就是這麼貴。”

    “哦對了,我這有發票!”

    說着話,周毅随手從旁邊的包裡取出了發票遞給老許。

    老許一臉詫異,這東西你居然都随身帶着?

    周毅看了看方大狀,老方點點頭表示肯定!

    孺子可教也!

    上次拍攝被人打壞手機,周毅買了這相機,很貴,因此呢,為了防止出現問題的時候扯皮,發票什麼的一直都在包裡。

    按照方大狀的說法,咱們不單單打官司要赢,吵架也要赢!

    而且吵架不在于聲音大不大,在于你能不能迅速的證明你說的話!

    那這東西就得帶着。

    我說我這東西這麼貴,你們不信對吧,我随時就把發票掏出來了。

    這種現場證明的感覺,絕對比你在吵完架回家氣的肝疼找出證明提交的感覺好太多了。

    老許看完了,也是忍不住搖搖頭,說道:“這個小夥子有發票,可以證明他的這個相機和鏡頭确實是這個價錢。”

    “所以兩位,你們也确實得按這個價錢來賠!”

    仇小帥接過發票看了一眼,直接便道:“我不管,這東西哪有這麼貴的,他自己花那麼多錢被人坑了,反正我隻答應賠一千塊。”

    “如果不要那就算了。”

    民事糾紛,老許也隻能勸說道:“你這樣肯定不行的,人家的東西這麼貴,你一千塊錢,根本不夠的。”

    “那沒辦法,我就這麼多錢,他愛要不要!”

    再次勸說了幾句,老許也隻能對周毅說道:“沒辦法,我隻能建議你走法律途徑。”

    小孩或者是大人無意間損壞他人财物的事很常見,出警了他們也隻能盡量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那也隻剩下起訴一條路了。

    老許在說出這話的時候也感覺事情很難辦,擔心這年輕人會埋怨他。

    結果周毅點點頭道:“好的同志,那正好您那裡有他們的身份證号這類信息,我就直接去起訴就行。”

    仇小帥聞言道:“告我們?随便你,愛上哪告上哪告,我反正是要給你錢的,你不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