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第8頁)

    這次倒是還好,說的話也是很有法律的感覺。

    什麼叫法律的感覺,那就是法言法語,說白了就是法律裡面的專業術語。

    你說别人欠我錢,我是他的債主,這話聽起來感覺你沒文化,你要說對方是債務人,我是債權人,那是不是就感覺高大上了一點。

    是以老周一邊翻閱資料一邊笑道:“還不錯啊,知道數額較大和數額巨大的标準了。”

    仔細翻閱手中的材料,盡管對于著作權相關方面的規定并不是特别熟悉,但以老周的眼光來看,這份證據真的是沒什麼問題!

    沒辦法,這是方大狀的老習慣。

    按照方大狀的說法,他寫出來的材料,一向是以當事人為“法盲”标準的。

    也就是說,他的材料,必須達到一個程度,當事人就算是法盲也能讀懂,才算是一份好材料。

    而不是說,寫出來一堆莫名其妙的東西,外行看不明白,就感覺好高大上,好牛逼的樣子。

    然後自己還要做出一副“你們不懂”的樣子來。

    這也是方大狀平日裡最忌諱的工作方式。

    很多行内人面對外行人,總是會做出這樣的姿态,但是方大狀認為,律師是要負責将事情給當事人解釋清楚的。

    你需要做的就是将前因後果講明白,而不是寫論文。

    因此,方大狀對于一些年輕律師的工作總是會覺得不太好,說白了你能明白這事,是因為你接受過專業的法律教育。

    從最基本的法理基礎開始你受到過這樣的教育。

    但是當事人不知道啊,你說了專業語言他不明白,就覺得沒法溝通了,這肯定是不行的。、

    隻是這裡面涉及到的情況有點多,一個數額巨大,四個數額較大的刑事案件,可不是他能決定的。

    這必須得經過審查!

    但是老周還是很開心,上次那個案子數額很大,但是案情特别簡單,抓人也沒費什麼力氣。

    而這次呢,雖然比上次要複雜了點,但是老周都覺得,有了這些證據,貌似他們都不用費什麼心來偵查……

    該說不說,這樣的案子簡直太受歡迎了……

    “好了小周,這些材料我大概看了看,不過具體需要審查,應該會很快決定是否立案!”

    “你先拿着報案回執回去,到到時候了我會通知你的。”

    眼見周毅還要說什麼,老周又道:“視頻你當然可以拍,但還是老規矩,需要經過我們分局宣傳部門的審核。”

    “而且……以後如果可以的話,說不定我們的宣傳部門也可以和你合作進行普法。”

    宣傳任務,不管在哪裡都是很重的任務。

    普法更是需要長久付出的工作。

    而像是周毅這樣的,好像真的可以和他進行合作!

    居然還有機會合作?

    周毅趕忙點點頭,拿着報案回執離開。

    而在周毅離開之後,老周開始按照程序,通知光明分局的刑警隊,這種級别的刑事案件,是必須交給刑警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