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第10頁)

    材料裡寫的很詳細,哪個平台下的哪個賬号盜取了多少個視頻,獲利大概在多少,平台上的名字,開始盜取視頻的時間,以及播放量等等……

    其中一些賬号明顯看起來隻有那麼幾個粉絲,播放量也才幾百幾千,但依舊被起訴了。

    方大狀這裡的做法也是和周毅一樣,要麼不做,要麼做絕。

    既然都起訴了,沒道理隻起訴那些粉絲多的吧,那不是搞歧視嘛,要起訴,就一起完完整整的。

    這完全是符合法律法規,不能說你盜我的視頻沒賺幾個錢,我就不能起訴你了。

    隻是翻着翻着工作人員說道:“方老師,你這裡隻有對方的平台賬号信息,可沒有具體的聯系信息啊。”

    方大狀聞言笑道:“那得你們審查之後我申請調查令,挨個去找平台調查他們的身份信息。”

    “哦對了,還有這裡,一共是對六個平台的起訴狀,同樣需要立案。”

    居然還有平台?

    這真的是一個都不放過啊!

    反正債多了不愁,今天肯定要加班了,工作人員也是接過起訴狀,一起進行審查。

    所有材料都交出之後,方大狀和周毅便離開了法院,這一次的審查需要時間。

    周毅回到家裡開始等着,大概在第二天的時候,便接到了老周的電話。

    “光明區分局刑警隊已經立案了,我給你說一聲,隻是因為那些賬号的平台都在外地,所以還得需要時間。”

    “好的周叔,我這邊沒關系,我最不缺的就是時間了。”

    刑事案件相比于民事,警察辦案的好處就是他們可以直接找平台要那些賬号的信息。

    這是辦案需要,無論你什麼公司都得進行配合。

    而且正如方大狀之前說的那樣,這樣的案件其實是很受歡迎的。

    原因無他,他們這裡幾乎都已經把能找到的證據都已經找到了。

    警方需要做的就是根據這些賬号直接查找到背後的人,然後實施抓捕!

    不用考慮其他,甚至于不需要獲得他們的口供,零口供都足以将對方送進去了。

    當然,如果在抓捕時候獲得更多的證據,那肯定會更好。

    于是在第二天,光明區刑警隊的同志出發了,京都,魔都,以及深市。

    這也是幾個平台背後公司所處的城市。

    與此同時,周毅則是收到了法院的通知,他的那一堆起訴,已經針對性地開出了調查令。

    當然,這事不是法院去幫你調查的,而是需要你的律師自己拿着調查令去調查。

    意味着律師得到處跑着去調查清楚這些賬号的主人。

    這中間甚至可能有不配合法院調查令的公司……

    不要覺得意外,為什麼會有強制執行的說法,就是因為判決下來人家在對抗執行……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在日常生活中,對于網絡上的侵權案很多人不會輕易選擇法律途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