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7頁)

    但是一旦涉及利益,就會如同瘋狗一般。

    道歉,而且是公開道歉,這對平台自身會是一個打擊,最起碼在吳總看來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公開承認我們在審核上存在問題?就因為你說你起訴我們,我就被吓住了?

    這不可能的,公司這麼大的體量,不會被輕易吓到。

    我可以賠錢,咱們私底下調解,但是不能放在台面上。

    在台面上,我們公司一切都是美好的,你們再亂說,小心我告你們诽謗。

    然而,讓吳總沒想到的是,他說完之後,對面的那個姓周的年輕人沒有半點動容,依舊是原本的表情。

    甚至……好像出現了一分喜色?

    便見到周某人點點頭:“好的吳總,您說的很對,那我們先不聊這個事了,那些賬号信息可以提供給我們嗎?”

    啊?這下子吳總已經有點詫異,這年輕人好像是真的聽不懂話啊。

    一個人,起訴一個公司,體量這麼大的公司,而且還是在異地,這有的是辦法将這官司拖下去。

    啥也不說,先給你來個管轄異議,不是别的意思,就說你不應該在京州光明區起訴我們,你得京都來起訴。

    曠日持久的時間會直接拖垮你,到最後還是得進行調解拿錢。

    吳總坐不住了,站起來說了句場面話,轉身就走。

    而吳總離開之後,趙總已經開始勸說了。

    “方老師,你看我們也認識,你啊勸勸這位周先生,别輕易打官司,我這是掏心窩子話……”

    “吳總那樣子已經生氣了,咱還是穩妥起見,公司賠償拿着不好嗎?非得要那個道歉?那有什麼用啊,又不能吃又不能喝的。”

    紅臉白臉,極其經典極其好用的辦法,就算是在今天,也依舊散發着智慧的光芒!

    原因很簡單,這種方法直接将人的内心穿透了。

    其實你細心留意就會發現,生活中這種場景很多,一個人生氣,一個好人勸說。

    你畏懼生氣的那個人,然後在好人的勸說下接受了條件,最後看看,感覺這和之前的條件沒區别。

    可惜,這邊是方大狀。

    “趙總,按理說我們認識,這樣解決最好,但是吧,我還是尊重我方當事人的意見。”

    老方今天也是一樣的,我很理解你,我們是好朋友,但是我得尊重當事人的意見。

    别問,問就是職業道德!

    在勸說了好半天之後,依舊沒轍,趙總也隻能離開。

    不過離開之前說了,說你們要的信息需要時間來調查,所以得等幾天。

    這個時間是有規定的,一般不得超過七天!

    而對方很明顯是打算用拖着這個信息的時間逼他們調解。

    方大狀也不多說什麼,一切按照規定來,帶着周毅直接離開。

    “如果規定時間内對方沒把信息提交,那到時候直接找光明區法院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