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第7頁)

    周毅聳聳肩道:“确實是你想的這樣。”

    為什麼說撿到别人的東西需要妥善保管很重要呢,原因很簡單,如果你因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緻東西損毀滅失,你可是要賠錢的。

    周毅記得方大狀在說到這裡的時候曾經提到過一個案例,說是很經典的一個案例。

    為什麼經典,因為方大狀是原告代理人。

    那原告的戒指丢了,五萬塊的戒指,結果被另外一個人撿到。

    那位仁兄也是眼神不好,看了後覺得是假的,然後又轉手給扔了……

    這下子戒指的主人不爽了,讓那位仁兄賠錢。

    他肯定不賠啊,憑什麼我賠錢,你自己的東西沒看好丢了,就因為我又扔了,就讓我賠錢?

    不賠怎麼辦,起訴呗。

    法院直接判決,讓那位仁兄賠五萬,簡單直接。

    因為方大狀的原因,所以周毅記憶很深刻,他當時就告訴自己,以後在路上千萬不要手賤。

    面對一些東西,别撿,直接裝作沒看到的樣子就行了。

    要麼撿起來就好好保管,不然這根本遭不住。

    正當周某人化身方大狀,解釋的很開心之際,手機突然響了。

    看了看,應該是丢手機的人。

    周毅想了想,掏出自己的手機打開攝像頭,讓小徐姑娘負責拍,這才接通電話,打開免提。

    不怪他,和方大狀呆久了,總有一種“天下人都想害朕”的想法。

    凡事都習慣性的留證據。

    “喂,請問你……”

    隻可惜周某人的話還沒說完呢,就被手機裡那個狂暴的聲音給打斷了。

    “就是你拿着我的手機是不是,我告訴你,你最好快點給我還回來,要不然,我直接報警抓你!”

    “你誰啊,你在哪呢,快說話,趕緊給我還回來知道嘛!”

    聲音是一個男人的聲音,聽起來很粗犷,隻是那語氣直接就讓周毅和旁邊的小徐姑娘不爽了。

    霧草!現在的人是怎麼了,我這撿了你的手機,在大太陽低下等這麼久,想着把手機還給你,結果你現在張嘴就罵?

    不過想想對方應該不知道是被偷了還是咋,所以周毅也等着對方說完後,便解釋道:

    “喂,大哥你先别喊,我是撿到你的手機了,就在這xx路停車場這裡。”

    “你看你是過來拿嗎?你要是過來的話我就在這等着。”

    “哦,撿到的啊。”那人說道:“我顧不上去拿,你給我送過來吧。”

    “我在……”

    “大哥,我現在有事,要趕緊走呢,你要不還是過來拿吧。”周毅趕緊說道。

    聽到是撿到的,語氣倒是好了一點,但是這個頤指氣使的樣子,張嘴就讓自己送過去,而且直接就開始報地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