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第10頁)

    大概來說,如果真的鬧到了法院,首先一點,别人的程序全部都合法的情況下,是不會支持你一家一戶的訴求。

    在這基礎上,判決裡又有區别,有的法院會說明,經過實地調查,影響不大。

    而有的法院也會告訴你,對于你認為的侵權案由,你可以另案起訴,索要侵權賠償。

    當然,修好的電梯是不可能拆的。

    “不要總想打官司,有的事情可以打官司,但是有的事情,不需要去打官司。”

    這是方大狀對于周毅的告誡,打官司永遠隻是最後的解決方法。

    放下電話,周毅琢磨着方大狀的話,從民法典來說,自己是不占理的。

    但是從漢東省對于相關的規定來看,自己又是占理的。

    雖然地方法規很自然的低于法典,但在法律實踐之中,不能這麼簡單地看。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官在判處一個案子的時候,法律是準繩,事實才是依據!

    就是我們平日裡挂在嘴上的,就事論事。

    琢磨了半天,周毅覺得,自己之前的想法還是不太對,了解的情況還是太少。

    最起碼,得和樓下這幾家,以及樓上的鄰居都們都問問,看看他們的意見。

    想到就做,周毅很快便收拾好出門上樓,他打算先去探探五樓那家人的口風。

    一個小時後。

    周毅從樓上走了下來,臉上的表情很奇怪。

    他覺得自己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樓上的,也并非都是如同那邱明軍所言,都是滿心願意的。

    五樓西單元那邊,兩口子今年五十多,腿腳還很利索,而且也說了,老了就打算跟着兒女走。

    所以對于現在修電梯的事就是可有可無吧,隻不過六樓的鄰居告訴老兩口,說修了電梯這房子完了賣的貴點,所以就同意了。

    隻是對于要出的錢數還有點想法,覺得太多了,看看能不能再分攤點。

    還有四樓,三樓……

  周毅算是明白了,合着這樓上的意見也都沒有統一呢,他倒是想起之前王大爺的話了。

    原本好好的鄰居,修電梯,因為錢的事現在也鬧呢,沒有老人的,想着讓有老人并且急需用的多出點……

    四樓雖然沒有明着說出來,但是那話裡的意思周毅聽明白了。

    “我們現在其實也不着急,而且我們是四樓,他們六樓兩家有老人,我們又沒有。”

    也是想着修了電梯能增值,但是花錢覺得多。

    果然啊,這人一多,那意見就多了,聽邱明軍的樣子好像明天就能修,結果現在内部也沒統一。

    看樣子是打算不管幾樓,先把人數湊夠了,簽了同意書再說。

    回家,周毅打算先把拍到的素材整理一下。

    老小區修電梯的矛盾真的不少,而周毅這次也是想着做一期質量比較高的視頻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