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第7頁)

    隻要你的證據足夠,那真的不需要擔心什麼。

    抱孩子的女人已經點頭同意了,說自己把孩子送回去就一塊去起訴。

    還有已經走出來的小夥子,同樣在周毅的勸說下決定起訴!

    他們在過去都是想着遇到這種問題忍氣吞聲的,頂多在後面罵幾句而已。

    但是現在,既然一切講法治,那我們就按照交警同志的建議,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說走就走,周毅帶着小徐姑娘,還有另一個小夥子直奔法院。

    交警隊裡,齊銘已經很輕松了,接下來就是等着另一輛車的車主來,因為影響不大,所以就是警告加批評教育。

    隻是越想越感覺那個叫周毅的特别耳熟。

    人嘛就是這樣,有時候隻要想到個事或者人,那如果不弄清楚,就會像心裡有隻貓在撓一樣。

    于是就問了問旁邊的同事:“诶哥,你知不知道一個叫周毅的人啊,是誰來着,我聽着很耳熟。”

    旁邊的老交警聞言想了想,突然笑了:“诶,周毅嘛,你連他都不知道,就上次往賬号裡充值一百萬那個人。”

    霧草!想起來了,齊銘一臉呆滞,就是那個周毅啊!

    雖然是幾個月之前了,但那事可在京州市的政法系統造成了轟動,主要大家都感覺,這事真的有點讓人想吐槽。

    而且,京州市反詐中心還特意發出了公告,不建議在遇到詐騙的時候采用這樣的方法。

    因為很多詐騙團夥都是位于境外的,你用這樣的方法,那基本上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換句話說,你被騙了,如果能追回來,那不管錢多錢少,都是有希望的。

    如果完全沒希望,那……就真的不好說了。

    除非剛剛好把那夥人給逮到了,而且就算逮到了,你的錢還能回來多少,那就更不好說了。

    所以齊銘一下子就想起來了。

    怪不得呢,如果是那個周毅就能解釋通了。

    法治社會,是需要大家一起來建立的。

    卻說另一邊,呂學文被帶到了派出所,第一次坐上了那把椅子。

    “所以,呂學文,當時對方已經被完全控制住了對吧,然後你才上前踹了一腳,把人踹倒了。”民警詢問道。

    “是的同志,當時,當時那個女的上來就揪我媽的頭發,我媽完全沒還手,我也是,也是一時忍不住……”

    民警點點頭,又看看旁邊的同事,同事也點點頭。

    “把他們執法記錄儀的視頻我看了好幾遍,可以完全确定,是在那個大媽被控制住之後他才動手的。”

    “行我知道了。”

    那這個事的性質就不對,不能說是互毆,而應該是兩個案件。

    一個是那個叫林愛霞的大媽毆打他人的案件,另一個,則是這個叫呂學文的小夥子毆打他人的案件。

    隻不過,這個小夥子是因為自己的母親被打,所以出于一定的感情基礎才動手的。

    所以想了想,其中一個民警開口道:“好了,你先等着吧,不過,最好那個大媽身體比較好,否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