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虐狗的人,而且把虐狗的視頻拍下來發到了網上,當然,視頻裡本身是沒有暴露個人信息的。
顯而易見嘛,在三年前,網絡環境更加的混亂,在那樣的環境下多了這麼一個視頻,你可以想象到那個家夥的情況。
幾乎可以說是全網都在罵。
然後,在很短的時間内這個人的個人信息便被人找了出來,全部發到了網上。
于是在這麼多的壓力之下,這個人跳樓自殺,結果沒成功,後面慢慢銷聲匿迹了。
畢竟再是熱點的話題,也不可能天天追,網上很快就有另一個熱點爆炸了。
比如兩個原本恩愛的明星突然宣布離婚……
而在王輝的電腦中技術人員查到了,三年前他就是最早将虐狗人的個人信息發到網上那個。
輿論和法律之間是有一條界限的,這條界限不允許跨越,因為法律就是法律。
如果單純以法律看,虐狗做錯了,造成了不良後果,可以依法處理。
隻不過呢,在現在的情況下,網絡輿論監督是不可缺少的。
但是網暴是另一回事。
犯罪就是犯罪,不會因為其他就能改變什麼,尤其是在出現因為人肉搜索洩露對方個人信息,導緻對方重傷的後果之後。
新的證據出現了,王輝傻眼了,老孟要瘋了。
這些有錢有地位有事業的成功人士,為什麼非要搞這種事,搞這種“小愛好”,老孟想不清楚。
好好的日子不過,要麼跑去拍小視頻,要麼是在網上人肉搜索,而且還都不以為是犯罪……
“老方,你說說,你說說這事該咋辦!”
方大狀的辦公室内,老孟愁眉苦臉道。
“喝杯茶吧,那該咋辦咋辦呗,還能咋樣,我們是律師,又不是法師。”方大狀搖搖頭道。
侵犯個人信息罪是公訴案件,所以方大狀隻是指點芳芳去報案,所以兩人之間也沒有什麼直接的沖突。
老孟歎口氣道:“他都在那個位置上了,為什麼還不能相信律師呢,他早點把這些事說出來,我也好能早做準備。”
“沒必要弄到現在這個程度……”
方大狀端起加聊咖啡喝了一口,他沒有多說什麼,而且他知道老孟也清楚原因。
無非就是抱着僥幸心理,如果沒被發現呢。
“抱怨完了?完了就回去好好準備吧,加個班而已,通個宵嘛,小事情。”方大狀随口道。
老孟:“……”
“對了,你看看這篇文章,我現在不在魔都了,咱們魔都最近有沒有出來一個叫李辰的知名律師?”
“李辰?沒聽說過,咋了老方?”
“沒事,又有人在裝逼了而已。”
魔都,李辰這幾天都睡不好,他現在隻要閉上眼睛,就是那個把“壯士”“大狀”“狀師”換了足足六次的家夥。
真的事锲而不舍,不管自己拉黑多少個賬号,他依舊好像很淡定的樣子,從不罵人,但是李辰現在甯願對方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