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許好奇地接過周毅手機看了看,也是驚呆了。
“她,她這是咋想的?”
以老許的經驗自然一眼就能看出來,這絕對就是那個李華。
雖然現在還沒準确證據。
但,關鍵是,你可是在緩刑期間啊!
“走你和我一起進去,這次說不準又要破個記錄了……”
老許一邊走一邊說道:“咱們京州,上一個被判了緩刑之後又撤銷緩刑的,那還是在三年前。”
很快,證據就被拿給了相應的部門,網絡世界就有一點不好,當你有熱度的時候,那類似于點擊量轉發量之類的數據,嘩嘩的上升賊快……
甚至于你自己都沒反應過來呢,就出問題了。
緩刑考驗期内有人真的會蠢到再犯法嗎?
這是個問題,然而,在法律實踐中,确實有這樣的人,不多,但确實有,原因很簡單。
緩刑期是會根據刑期計算的,刑期長,緩刑期自然長。
當地負責執行緩刑的工作人員會按時進行社區矯正,但是時間長了,總有人覺得自己已經自由了。
當然,像是李華這樣的情況,便是連派出所的領導看了都懵逼了。
那麼現在的問題就是,對方的所作所為是否達到了情節嚴重的程度。
說白了,就是對李華行為的認定,看她是屬于诽謗,還是侮辱,亦或者是其他情況。
這一點周某人還是比較清楚的。
“我認為這屬于诽謗,因為她在自己的文章裡說我處心積慮,從來沒有提醒過她,但實際上我都已經提醒過了。”
“所以,她是屬于捏造事實诽謗我,她诽謗我,而且您看這點擊量,這都上萬次了吧。”
“這轉發量,都已經上千了,足以構成诽謗罪了,如果需要刑事自訴,我可以現在去起訴。”
辦公室裡,所裡的領導看着面前的周毅侃侃而談,憋了半天之後終于問出了一句話。
“周先生,你曾經幹過律師?”
啊?學着方大狀那樣滔滔不絕說了半天的周毅一愣,頓時露出了一種羞澀的笑容。
“那什麼……劉所長,我沒幹過律師,我就是,别人诽謗我的次數有點多。”
“然後就,就久病成良醫了……”
周毅表示,這真的不怪我,誰讓現在這網上那麼多嘴上沒把門的人太多呢。
你說他們的主觀惡意強不強,好像沒那麼強,就是動動嘴,哦不,動動手而已。
比起那些殺人故意傷害之類的情形來說好像差得遠,但是要知道,網絡謠言也是可以殺人的!
這裡需要提到一點,如果你诽謗的行為,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那可能迎來的就不是被害人的刑事自訴,而是檢察機關的公訴。
所以,網上說話要小心。
對面的所裡領導沉默了,大概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