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第7頁)

    你的合同是和律所簽的,對應的律師,是受律所委派來打官司的,律師是不能以自己的個人名義來和你簽這個合同。

    哪怕你是直接找了這個律師朋友,也得經過律所這一關,這是規定!

    甚至于我們經常說的,說律師函就是廢紙,但就算是律師函,你仔細去看那些明星們發的,你就會發現,那上面也有律所的公章。

    沒有律所的公章,這玩意就是假冒的知道嘛,就是連廢紙都不如的廢紙。

    下午,老黃便帶着合同見到了趙總,依舊是一番寒暄,随即簽了合同。

    “黃律師,這次還是得麻煩你了,唉,我們現在這情況都不好做,其實我們也很難辦。”

    老黃聞言笑道:“沒事沒事,咋說呢,畢竟你和别人有合同,到時候還是老規矩,你是黑臉我是紅臉。”

    “稍微給賠點錢,能了就了,而且你也和那邊的地接社說一聲,這不能這麼辦事!”

    趙總歎口氣,他當然知道不能這麼辦事,事實上現在的旅遊行業的從業人員很多都知道現在行業出了問題!

    都是想着撈一筆就行,一千塊都不到就能暢玩七天,稍微是個人都能看出有問題。

    現在的年輕人都很少報團了,自駕遊,自由行,甚至直接找當地的私人導遊,自己做攻略不香嘛。

    隻有那些稍微上點年紀的才會報團玩。

    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沒人知道能怎麼辦,低價團已經到了極緻,他們這些人,也隻能随波逐流。

    老黃的辦法很多,當然,僅限于到時候在調解的時候說一說,達成調解。

    這種方法屢試不爽,調解的時候告訴你,你要是不簽我們就咋樣咋樣。

    很多人都會被吓住的,現實生活很無奈的。

    維權路上,很多時候當别人擺出一副要和你持久戰的狀态時,很多人都會選擇息事甯人。

    兩人商量的很好,對方的團費是九千多,這交通食宿之類的肯定不能扣,去了的景點也不能扣。

    那最後賠償的底線就是四千塊!

    “要是對方不就範,黃律師,我們就直接起訴,就說他侵犯我們名譽權,我還就不信了!”

    老黃随口嗯了一下,沒答應也沒否定。

    房間裡頓時充滿了快樂的氣氛。

    而在另一邊,周毅也接到了方大狀的電話。

    “他們居然打算調解,之前那個工作人員可是說根本不可能調解的。”

    “那方大狀你看怎麼辦?”

    他可是知道的,方大狀一心打算将這個案子做成經典案例來的,這幾天一直在忙,以最高标準來準備。

    至于說方大狀的最高标準是啥樣,你可以問問周欣然,她門清。

    而且為了避免方大狀準備了一堆,最後卻調解的情況,還是得問問。

    那都是因為之前周欣然也有這情況,準備了半天然後調解了,咱這也是吃一塹長一智,不能讓方大狀寒心。

    “沒事沒事,我的事不着急,有你在,以後有的是機會,能調解還是盡量調解。”

    方大狀笑道:“我已經和他們說好了,明天上午,咱們過去。”